中新網2月10日電 據香港電臺報道,Erwiana被前雇主虐待案,在香港區域法院裁決,44歲女被告羅允彤,被裁定18項罪名成立,包括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等均罪成。
另外,法官裁定被告8項沒有于服務終止時或在到期支付工資的限期內,支付工資罪、沒有給予法定假日罪及沒有給予休息日罪,全部罪成。
案情透露,被告在2010年4月至去年1月,襲擊和恐嚇Erwiana等3名印傭,她亦被控在2013年6月至去年1月,沒有向Erwiana支薪。
去年1月初,Erwiana負傷離港返回印尼,在香港機場禁區離境前遇到同鄉,對方將其傷勢拍照并放上網,事件被當地傳媒廣泛報道,Erwiana送到印尼中爪哇醫院留醫。為了搜集證據,香港警方及勞工處曾派員前往印尼調查。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天津都市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和程序等作品,版權均屬天津都市網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查看所有評論正有(0)人在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