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鄭州2月11日電 (記者 李志全 李貴剛)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1日消息,該院在二審中裁定駁回“神醫”胡萬林等非法行醫案中原告人上訴,維持原判。
2014年11月19日,洛陽中院一審以非法行醫罪分別判處胡萬林有期徒刑15年、呂偉有期徒刑11年、唐孟君有期徒刑3年、對賀桂芝免予刑事處罰,4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85889元。宣判后,胡萬林、呂偉及附事民事訴訟原告人不服,上訴至河南高院。
河南省高院消息說,他們近日對胡萬林等非法行醫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法院認為,胡萬林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伙同呂偉、唐孟君、賀桂芝以開辦“培訓班”的名義進行非法行醫,造成他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行醫罪,且系共同犯罪,均應依法懲處。在共同犯罪中,胡萬林、呂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唐孟君、賀桂芝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對唐孟君依法予以減輕處罰,賀桂芝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對其依法免予刑事處罰。胡萬林系累犯,應從重處罰。原判定罪準確,量刑及民事賠償數額適當。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迄今,被鼓吹為“當代華佗”的胡萬林先后3次身陷囹圄。最近一次是在2000年,當時他因為治死了包括漯河市市長劉法民在內的多人后,淪為階下囚。河南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其15年有期徒刑。
此番入刑,據胡萬林出獄不滿3年。“神醫”為何能東山再起,此事一度引發內地民眾和輿論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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