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
購房9年沒得房產證
辦證要先交2000元?
核實:業主須先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開發商可先行墊付,但事后業主需將費用支付給開發商
購房9年未得房產證,辦理房產證還需先繳納一筆2000元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這讓市民文女士很納悶。這筆費用是否合理合法?對此,南寧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表示,業主在辦理房產證時,必須交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但此筆費用如果由開發商先墊付,事后業主需將這筆費用支付給開發商。
全款購房9年仍未取得房產證
“9年了,他們(開發商)都沒有給我們房產證,現在我們去找他們的時候,他們卻叫我先交2000元才能辦。”日前,文女士告訴記者,她于2006年在東寶路桃花源小區購買了一套價值13萬元的經濟適用房。而直到今年,開發商依然未能將房產證交給她。
文女士說,當初自己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購入該房,并不存在任何信貸業務,但9年時間過去,房產證卻遲遲未辦好。她多次找到小區開發商廣西弘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卻被告知由于目前她還未繳納清一筆2000元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所以目前還不能為她辦理房產證。
“剛開始我都不知道這是什么錢,而且為什么不在買房時告訴我?”文女士稱,這筆繳費不明緣由,她認為屬“亂收費”,因此多次與開發商協商均未果。
由于開發商一直未辦理房產證,文女士曾試圖自行辦理房產證,卻被告知由于沒有購房發票所以不能辦理。“明明錢也交完了,但開發商就是不給我發票,只有收據,去問他們要發票也要不到。”文女士認為,正是因為自己不愿意繳納那筆2000元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所以開發商才不提供發票給自己。
開發商稱辦證需先繳清費用
3月4日下午5時,記者陪同文女士一同來到廣西弘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于金湖北路的辦公點。該公司一名劉姓經理表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確由自己負責,但發票開具工作由公司財務部負責,但目前財務部負責人并不在公司。
劉經理稱,對于為何不開具發票給文女士,自己并不清楚,財務部的負責人要到3月10日才回到公司上班。至于文女士所稱不開發票的原因是因其拒絕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說法,劉經理表示不成立。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業主必須都要繳納的,一戶不繳納,整棟樓都辦不了房產證。”劉經理說,因為只要有一戶不繳納這筆費用就會影響整棟樓的房產證辦理情況,所以公司已經先行幫業主們墊付了這筆費用。由于金額較大,故公司要求業主要先補交這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才能辦理房產證。
對此說法,文女士表示不能接受,稱會再次來公司進行協商。劉經理也表示,會在下次文女士來協商時出示公司為業主先行墊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相關票據。
業主須交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那么,這筆2000元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否需要繳納呢?記者聯系上了南寧市房產資金管理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業主在辦理房產證之前,必須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而此筆費用可由開發商先行墊付,但事后業主需將這筆費用支付給開發商。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也就是說,這相當于業主為房子買的一個“養老保險”。2009年,南寧市出臺《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該資金相關管理規定,以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
至于開發商是否為業主先行墊付了這筆費用,業主可以親自攜帶相關證件來到南寧市望園路5號南寧市房產資金管理中心進行核查。如發現開發商在未先行墊付的情況下又向業主要這筆費用時,業主們可以通過書面材料向南寧市房產局投訴開發商。
租房
“租客”說要先匯定金
索要房東賬號驗證碼
核實:原是想通過網銀盜取當事人銀行卡上的錢,幸好騙局被及時識破
本報訊(記者 周志英)近日,市民李小姐在網上發布出租房屋的信息,卻險些掉入騙子設置的騙局。原來,騙子假借匯定金的名義取得李小姐的銀行卡賬號后,又企圖獲得李小姐手機上收到的驗證碼,所幸騙局被及時識破。記者從南寧警方了解到,以匯定金名義實施詐騙的案例尚不多見,提醒市民提高警惕。
李小姐在青秀區新竹路有一套空置的三居室,于3月4日在某網站發布出租房屋信息。剛發布完租房信息,就有陌生男子打進電話,稱看了網上照片想租房。對方稱,由于自己在外地,要過幾天后才能回來看房,讓李小姐幫忙留房。為表誠意,對方還提出先交部分定金。李女士同意了,告訴對方先匯500元定金,并傳身份證號碼過來。對方表示回到南寧再給身份證復印件,并問李小姐要銀行賬號。
一開始,李小姐給了對方一個不是自己名下的銀行卡賬號。對方稱轉不了錢,堅持要李小姐給一個她名下的賬號。李小姐沒有多想,給了一個自己名下的賬戶信息。“賬號剛給過去,我手機就收到了一條短信。”李小姐回憶說,她當時沒來得及看信息內容,對方就在電話里讓她告知短信里的數字。李小姐覺得奇怪,反問對方:“給我付款為何要我的短信信息,你是騙子吧?”
對方再三申辯,李小姐氣憤地掛掉了電話,這時再看信息內容,卻是“商城在線支付219.00元,驗證碼為……”她當即確定對方就是騙子,想通過網銀盜取自己卡上的錢。李小姐隨后撥打銀行客服電話核實,確認是欺詐,隨即撥打110報警。當天,李小姐還在朋友圈里和親友講述了這一親身經歷,提醒大家遇到類似情況要多留心眼。
事實上,幾天前本報才報道了市民石先生網上買車票,因搜到假號碼被對方騙走3000元的案例,騙子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轍。針對李小姐的遭遇,記者也詢問了南寧市公安機關近日有無接到類似案例。警方反饋稱,利用租房來實施詐騙的案例不少,但通過取得對方銀行卡信息以及驗證碼來盜取錢財的警情并不多見,提醒市民尤其是房東一族小心該類騙局。 ■本報記者 羅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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