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位市民有一張1948年的50萬存折,銀行不給他兌錢,說錢已經上交國庫了,引起抨擊聲一片。
針對此事,昨日,南京公安江寧在線微博特發長微博予以澄清。
存折上顯示50萬
謝先生生于1937年,是土生土長的杭州人,家中獨子。解放前,他們家在當時的吳山路開了一家賣煙酒副食的小店。別說現在,要放在當時,也算是黃金地段了。
謝先生1955年考入南昌航空工業學校,后來在航空器配件廠做技術員,1989年因為健康原因提前退休。
說起這張存折,也是一個意外發現。“父親一生小心謹慎,這張存折他生前也沒有跟我說過。我估計這張存折他可能早就忘了,是在他1983年去世以后,我整理他留下的物品時發現的。”
這張經歷了67年歲月滄桑的存折,保存得還很完整干凈,謝先生用透明塑料袋裝著,小心地遞給記者。
存折與現在的存折大小差不多,豎排,封面為淡黃色,上面印著“活期儲蓄存款折”,戶名是謝先生父親的名字,手寫繁體字。
打開內頁,是兩頁“××銀行儲蓄部活期儲蓄存款簡章”,落款有該儲蓄部經辦襄理的手寫簽字和蓋章,時間為“民國37年5月1日”,也就是1948年。簡章的第一條是“此項存款每次存入至少國幣伍佰元”。
再翻,就是存取明細頁。只有5月1日當天一筆50萬的存入,沒有支取,結余也是50萬。
要個銀行的說法
這筆錢為什么后來沒有取出來呢?謝先生說,當時自己還小,家里的很多事情父母也不會告訴他。“當時兵荒馬亂的,誰敢把錢取出來帶在身上?”
其實,謝先生不是沒有聯系過銀行。“上世紀60年代我曾經去杭州的這家銀行問過,我記得當時他們答復我說,說我們已經登過報了,這筆錢已經和他們不搭界了。1989年我去香港探親3個月,在香港期間,我寫了一封信給臺北的這家銀行,詢問這件事情,結果也是泥牛入海。”
謝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是在乎這筆錢。“其實我現在家庭條件不錯,兩個女兒也都過得挺好。我不差錢,就是想要銀行的一個態度。”
錢沒及時取已收歸國庫
記者聯系了這家銀行,工作人員答復說:“解放以后我們銀行就并入了人民銀行,這筆存款也轉入人民銀行。1953年2月20日發布過一個《政務院關于解放前銀錢業未清償存款給付辦法》,規定了此類存款的處理辦法。其中規定:辦法公布實施后,如存戶逾一年期限不支取者,應由銀錢業列表移轉中國人民銀行匯繳國庫。”這筆錢沒有在辦法發布一年內支取,已經收歸國庫。
兌換成金圓券僅為0.17元
對于此事,南京公安江寧在線微博特發長微博予以澄清,其核心內容如下:這50萬元的存入日期是1948年5月,那時候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沒成立,存入的錢是當時的法幣,當時50萬法幣可以購買四粒大米,而且如果1948年年底前沒有兌換成金圓券就成為廢紙了,兌換成金圓券則僅為0.17元。到了1949年,300多萬金圓券才能買到1斤大米。花錢如流水算什么,那時候花錢如排山倒海。甚至黃包車師傅拉一麻袋的錢都沒人搶,因為搶到的這一麻袋錢可能都買不到一只手抓的大米。
1953年政務院曾通告,如存戶逾一年期限不支取者,應匯繳國庫。也就是說,這筆錢沒有在辦法發布一年內支取,已經收歸國庫。其實,國庫啥都沒收到。因為那個誰把所有的黃金白銀硬通貨幾乎全帶走了,上繳國庫的就是一個數字。 綜合《錢江晚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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