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4月9日電】上海9日公布住房公積金新政策,購買首套房及二套普通住宅,個人和家庭公積金貸款上限分別由30萬元、60元大幅上調至50萬元、100萬元。繳存補充公積金的,各自額度可再分別增加10萬元、20萬元。由此,單戶家庭公積金貸款最多可達120萬元。同時,上海還進一步放寬了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9日公布的信息還顯示,購買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做相應調整,上限為每戶家庭100萬元。
此外,上海還調整了二手房公積金抵押貸款的年限,6年至19年房齡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由不超過15年調整為35年與房齡之差。此公積金房貸新政將于4月15日起實施。
上海同日還宣布進一步放寬公積金用于租房的提取條件。比如,規定凡職工連續繳存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不再設定房租收入比限制。
此外,上海還大幅簡化了提取要件,對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單位提供的住房等),申請人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即可,無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納稅證明等資料。為方便職工辦理無房證明,申請人也可通過授權委托方式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集中代為查詢辦理。
在提取限額方面,上海此次規定,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對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單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暫定為2000元/月。此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新政將于5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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