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安豐 18 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基金分紅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4 月 1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博時安豐 18 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基金簡稱 博時安豐 18 個月定開債(LOF)
場內簡稱 安豐 18
基金主代碼 16051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8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博時安豐 18
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博時安豐
18 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等
收益分配基準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基準日基金份額凈值(單位:人
1.067
民幣元)
基準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潤(單位:
截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相關指 24,254,068.54
人民幣元)
標
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
分紅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單 21,828,661.69
位:人民幣元)
本次分紅方案(單位:人民幣
0.510
元/10 份基金份額)
有關年度分紅次數的說明 本次分紅為 2015 年度的第 1 次分紅
注:本基金每 10 份基金份額發放紅利 0.510 元人民幣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權益登記日 2015 年 4 月 17 日
除息日 2015 年 4 月 20 日(場內) 2015 年 4 月 17 日(場外)
現金紅利發放日 2015 年 4 月 22 日(場內) 2015 年 4 月 21 日(場外)
分紅對象 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份額持有人
紅利再投資相關事項的說明 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 2015 年 4 月
17 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紅利再投資所轉
換的基金份額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直接劃入其基金賬戶。2014 年
10 月 21 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本次收益分配情況。
稅收相關事項的說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 號《關于證券投資基
金稅收問題的通知》及財稅[2008]1 號《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
策的通知》的規定,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利潤,暫免征收所得稅。
費用相關事項的說明 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
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權益登記日當天買入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當天賣出的基金
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托管于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只能是現金分紅。托管于注冊登
記系統的基金份額分紅方式可為現金分紅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現金分紅;紅利再投資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
(3)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所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
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 2015 年 4 月 17 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
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
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4)權益分派期間(2015 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17 日)暫??缦到y轉登記業務。
(5)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基金管
理人網站(http://www.bosera.com)或撥打博時一線通 95105568(免長途費)咨詢相關事
宜。
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
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紅導致基金份額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
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鸬倪^往業績不代表未來
表現,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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