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金華
日前,河南省虞城縣人民法院通過對2015年春節前后立案情況調研發現,1月21日至3月21日全院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1408件,其中離婚、婚約財產、子女撫育、撫養等涉及婚姻家庭類糾紛案件768件,占立案總數的55%。這種現象在基層法院非常普遍,應引起重視。經分析,春節假期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劇增的原因有三:
第一,就業難導致大量輟學,婚戀向低齡化發展。據中國社會科學院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的《社會藍皮書:2014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調查,城市家庭出身的畢業生87.7%的就業率與農村家庭出身的畢業生69.5%的就業率相差18.2個百分點,且這種城鄉差異還會持續擴大。
“大學畢業等于失業”“上大學不如去打工”的觀念流行,使得農村地區出現新的讀書無用論,一些認為無法考上一類大學或認為日后無法找到合適工作的學生選擇放棄讀高中,甚至放棄讀初中,輟學年齡走向低齡化。而他們輟學后的第一選擇就是外出打工掙錢,為談婚論嫁和建房、買房積累財富。虞城法院今年春節前后受理的婚姻家庭類案件中,輟學者所占的比例高達79.3%。
第二,媒人推波助瀾,催生春節相親潮。如今在農村,過了20歲的單身男女已經算是大齡青年。由于婚戀逐步向低齡化發展,對于平時在外地打工只有春節才回家的打工族來說,抓緊春節在家的時間頻繁相親,是沒有辦法的選擇,否則只有等到來年春節。這種情況導致了媒人行業的紅火。每年春節前后,媒人們都忙碌地走村串戶,幫助回鄉的青年男女牽線搭橋。在豫東農村,每促成一段婚姻媒人便會得到1000元左右的介紹費,收入非常可觀。有的媒人為擴大“業務”還聯合鄉鎮司法所為訂婚青年進行婚前彩禮見證,作為預防糾紛的證據。
第三,倉促訂婚,感情基礎差是糾紛增多的主因。由于春節假期有限,大批農村青年就是靠春節回家期間頻繁相親訂婚或結婚,然后再次外出務工來完成婚姻大事。聚少離多的夫妻生活和外界的誘惑,使打工族的婚姻家庭處于風雨飄搖之中,一旦一方在打工期間有了新的感情寄托,分道揚鑣便在所難免。
于是打工族們利用春節返鄉訂婚或結婚,而又在下次回鄉時離婚或退婚的現象在農村比比皆是,春節期間訴訟到法院的只是其中一部分。
該院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長張光明分析,農村婚戀觀念也在發生改變,“閃婚閃離”對農村青年不再是新概念。在該院今年春節前后受理的婚姻家庭類糾紛中,離婚糾紛有424件,占55.2%;其中結婚不滿1年的298件;婚約財產糾紛191件,占24.5%;訂婚6個月至1年女方要求“退婚”或男方要求返還婚約財產的136件;年齡最小的只有16歲。雙方相互不了解,感情基礎差是產生糾紛的主因。69.8%的案件糾紛當事人在城市務工,均是在春節返鄉時“倉促”定下終身的。
農村婚戀新常態使婚姻家庭類糾紛在春節期間不斷訴至法院,不但增加了審判壓力,也為社會帶來了不穩定因素,致使農村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增多。
對策及建議
首先,應加強對村民和打工族普法宣傳力度,提高學法、用法意識,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倡導文明婚戀、文明嫁娶,杜絕買賣婚姻死灰復燃。目前,在豫東農村,僅訂婚彩禮少則五六萬元,多則八到十萬元,這還不包括買房、建房和結婚時的花費。男方為籌集高額的彩禮,往往傾全家之力。
其次,積極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選擇典型案例到中小學校巡回開庭,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發展觀,強化青少年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教育,避免輟學低齡化惡性循環。
最后,要建立正確的輿論導向,努力實現社會風氣良性循環。充分發揮電視、網絡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家庭美德、社會道德,使人們以擁有美德為榮,激活親情,珍惜愛情,讓婚姻更幸福,家庭更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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