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鄭平 通訊員/廖喜良 劉洪希)4月14日市公安交警支隊通報,今年一季度全市共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46宗、死亡46人、受傷380人、直接經濟損失30.14萬元,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仍是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駕駛人交通違法是主因
1月22日上午,一輛小轎車途經三鄉市場南記車行對開路段時,突然失控撞壞卷閘門進入車行,將部分單車壓碎,并損壞了隔壁一家雜貨鋪的五金、陶器等用品。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事發前,肇事女司機陳某因行人未能避讓與其發生口角,情緒激動。之后,陳某準備駕車離開,但因情緒未能恢復平靜,誤將油門當成剎車,失控沖入路邊的單車行。
交警分析,這是“路怒癥”引發的典型交通事故。據介紹,“路怒癥”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帶著憤怒等情緒開車,或用粗鄙的手勢、或言語侮辱、或故意用威脅安全的方式駕駛車輛。
2月13日上午,黃圃鎮男子黃某駕駛小轎車行至鎮區興圃大道宏揚汽車對開路段時,因一時分神撞上路邊花基后再撞上路燈柱,事故造成小轎車翻車,黃某從車內爬出來撿回了性命。
據交警部門統計分析,在今年一季度的交通事故中,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共引發事故285宗、死亡38人、受傷317人、直接經濟損失24.17萬元,分別占總數的85.07%、82.61%、86.61%、81.51%。其中,駕車時有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引發的事故所占比例最大,超過總數的六成,主要行為包括開車時聊天,撥打接聽手持電話、吃食物,注意力不集中、帶著情緒開車等等。
未按規定讓行引發事故19宗
1月26日晚,張某駕駛中型廂式貨車途經開發區一路段時,恰遇陳某駕駛摩托車,雙方避讓不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陳某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開發區交警大隊調查取證,張某通過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讓直行的車輛先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陳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且未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據介紹,今年一季度,全市因駕駛人未按規定讓行共引發交通事故19宗、死亡4人、受傷24人。此外,今年一季度酒后駕駛共引發事故26宗、死亡1人、受傷37人;無證駕駛引發事故6宗、死亡3人、受傷3人;違法變更車道引發事故7宗、死亡2人、受傷8人;逆行引發事故5宗、死亡2人、受傷4人。
一季度小車發生事故133宗
從肇事車輛類型分析,一季度小型客車發生事故133宗,死亡12人,受傷133人;摩托車發生事故129宗,死亡9人,受傷159人;貨車發生事故47宗,死亡16人,受傷43人;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10宗、死亡1人、受傷10人;三輪車發生事故3宗、死亡3人。從事故時間上分析,夜間18-20時事故較為多發、且20-22時死亡人數最多。
據了解,交警部門下一階段將積極協調相關職能部門整治危險隱患路段,同時開展“三超一疲勞”、“酒駕”、“夜查”、“降速”等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客車、面包車、摩托車等重點車輛的管控,加大夜間行車秩序管控力度,嚴查酒后駕駛、無證駕駛、超員、超速、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天津都市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和程序等作品,版權均屬天津都市網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查看所有評論正有(0)人在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