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履行商務部門職責,市商務委近日印發文件,安排部署天津流通領域散煤治理專項行動。專項行動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開展煤炭堆場專項整治,嚴厲打擊亂存亂放煤炭行為;二是加快民用煤配送站建設,堅決取締非法經營點;三是開展重點地區餐飲用煤專項治理,積極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四是開展專項檢查,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據了解,文件要求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大規劃外堆場清理力度,所有經營性煤炭必須存放到集中堆場,堅決清除掉污染源;要積極推進全密閉民用煤配送示范站建設,嚴格落實全密閉措施,確保完成建設任務;要督促民用煤經營企業(戶)嚴格執行天津煤炭質量標準,加大優質燃煤供應,建立銷售臺賬,保留購銷合同、銷售記錄、煤炭質檢報告兩年;要做好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餐飲企業用煤治理工作,排查摸清底數,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商業餐飲企業拆除原有燃煤設施,使用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替代用煤,確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任務;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銷售不符合國家和天津規定的燃煤及其制品的,要依照《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天津市煤炭經營使用監督管理規定》予以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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