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虛假廣告三年不得代言其他廣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20日在北京開幕。二次提請審議的廣告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對備受關注的明星廣告代言有了更嚴格規定。
近年來,明星代言虛假廣告違法成本低的現象廣受詬病。該草案規定,對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其作為廣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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