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20日從寧夏教育考試院獲悉,為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我區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繼續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和地方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
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簡稱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
考生具有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以下簡稱“山區”)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山區高中學校(含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寧夏育才中學)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我區普通高考報考條件(不含限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已經履行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方具備報考區內外普通高校國家專項計劃資格。
考生具有紅寺堡區、沙坡頭區的興仁鎮和蒿川鄉、中寧縣的喊叫水鄉和徐套鄉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或山區高中學校(含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寧夏育才中學)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我區普通高考報考條件(不含限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已經履行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方具備報考區內普通高校國家專項計劃資格。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簡稱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
考生具有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惠農區、平羅縣、利通區、青銅峽市、鹽池縣、同心縣、紅寺堡區、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沙坡頭區、中寧縣、海原縣等縣(市、區)以及大武口區星海鎮的連續3年以上農村戶籍和當地高中學校(含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寧夏育才中學)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我區普通高考報考條件(不含限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農村戶籍的、已經履行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方具備報考高校專項計劃資格。
符合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于5月5日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查詢院校的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等信息并自行填寫、提交報名申請。
自治區區屬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 (簡稱地方專項計劃,由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承擔):
考生具有我區連續3年以上農村戶籍和當地或山區高中學校(含寧夏六盤山高級中學、寧夏育才中學)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我區普通高考考生報考條件(不含限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農村戶籍的、已經履行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方具備報考地方專項計劃資格。
據介紹,以上截止日期均為按考生參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計算。(記者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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