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4月22日電 (孫睿)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2日發布消息稱,青海將進一步簡化選人進人程序,落實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
近日,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青海省教育廳、青海大學、青海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大學、青海廣播電視大學及青海警官職業學院、青海畜牧獸醫職業技術學院等8所高等院校負責人座談,就清理制約高校人才引進體制機制障礙,簡化選人進人程序、暢通引才引智綠色通道,進一步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暫定在三所大學(青海大學、青海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大學),加快落實擴大選人進人自主權的推進力度。
據青海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教改領導小組《進一步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意見》要求,青海省人社廳抓緊修訂《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及三個實施細則,使落實高校選人進人自主權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同時,根據高層次人才的求職特點,對引進碩士研究生以上專業技術人才的,允許各高校可根據自身需求隨時自主組織招聘,人社部門隨時辦理人事手續,堅決防止貽誤引才引智時機;對引進碩士研究生以下人才的,也將進一步放寬政策,使三所高校根據各自教育教學實際自行組織招聘,特殊情況下還可以簡化部分招聘程序。
此外,三所高校雖然取得自主組織招聘,但同時也將嚴格按照相關的政策規定進行,堅持“凡進必考”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青海省人社廳加強招聘方案核準備案管理,督促各高校招聘信息要全部公開發布,招聘過程要最大限度地公開透明,招聘結果要公開接受監督。
青海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嚴防學歷、學術、成果作假,青海省人社、教育部門將按責權統一、監管自律的要求,協助各高校要建立校主要負責人、校人事(組織)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終身追究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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