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派出所花9萬公款旅游
密云縣紀委昨天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涉及違規發放購物卡、組織公款旅游等。
通報稱,2013年,十里堡鎮派出所于五一、十一節前分兩次向民警發放購物卡共43000元;7月,組織民警以每人3500元的標準外出旅游,共計花費91000元。縣紀委決定,給予時任該派出所所長曾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該派出所政委來景武黨內警告處分。
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遙橋峪水庫管理處使用所屬單位霧靈湖度假村的營業收入,違規為遙橋峪水庫管理處干部、職工發放補助共140030元。縣水務局機關黨委決定,給予時任遙橋峪水庫管理處主任鄭鳳義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縣政府辦司機聶貴慶多次違規駕駛公車接送孩子上下學。縣紀委決定,給予聶貴慶黨內警告處分。(記者孫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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