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28日電 (記者王珂)國家旅游局日前發布《導游領隊引導文明旅游規范》,導游領隊可通過旅行社將嚴重違背社會公德、違反法律規范,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游客向旅游主管部門報告,并在旅游主管部門核實后納入《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不斷暴露的旅游不文明行為,在國內外造成了不良影響。導游、領隊發揮好正面引導和督促提醒的作用,會在很大程度上減少旅游不文明行為的發生。起草該《規范》,旨在通過明確導游領隊引導游客文明旅游的內容和要求,強化導游領隊文明旅游引導意識,提升文明旅游引導水平。
《 人民日報 》( 2015年04月29日 1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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