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評論:“游客黑名單”只是注重恥感
5月4日,國家旅游局通報了近期旅游不良事件。其中,陜西吳起縣青年李某因在旅游過程中攀爬紅軍雕像被列入了全國游客不文明旅游名單,該不良記錄保留期限為10年,遠遠地超出了上月初國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中的“一到兩年”。有媒體報道,這是《暫行辦法》正式施行后通報的第二例列入全國游客不良記錄的個人。在我的視野中這應該是第一例,去年12月在泰國亞洲航空公司由曼谷返回南京航班上用“泡面潑空姐”的那四個人,被列入不良記錄是在《暫行辦法》頒布之前。
國人的不文明旅游早為千夫所指。每個假期之后,都會增添大量新的與先前如出一轍的實據,剛剛過去的五一假期并不例外。李某坐在女紅軍雕像頭上拍照,發生在4月30日,我想,未必是“小長假”期間的旅游不文明均在可容忍范圍之內,而是真的執行起來還是比較難吧。像李某這種“侮辱雕像”的“沒教養”行為一目了然,人證物證俱在,而同樣是4月30日,在成都武侯祠《前出師表》石刻被惡意刻上“路培國一游”的那個“路培國”,也是應該上“黑名單”的。只此一次,他已屬于典型的“損毀、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何況他于2012年在武侯祠楊升庵的臨江仙上有過同樣的前科。還有那些在西安華清池抱楊貴妃大腿的,在武漢漢陽江灘對大禹妻子“襲胸”的,都屬于《暫行辦法》第二條“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只是這一類的取證要慎之又慎,就“路培國”而言,揚州的一位同名先生就“躺槍”了;尤其還需要排除有人故意栽贓、冒用別人的名字留言。不過,倘若游客不文明行為多得如“漫天繁星”,列入記錄的卻“寥若晨星”,恐怕就不要指望它真正發揮作用,很可能會像各地先前聲色俱厲的禁煙一樣,成效與預期相去甚遠。
二戰結束前夕,人類學家魯思·本尼迪克特應美國政府之邀對日本文化進行深入研究,寫出了解析日本民族精神、文化和日本人性格的名作——《菊花與刀》。在書中,本尼迪克特在區別于西方“罪感文化”的基礎上,以“恥感文化”亦即注重廉恥的文化心態為日本文化類型定義。實際上,這種文化心態早就見之于我們的傳統里。孟子說過:“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這句“繞口令”大致是說,人不可以沒有羞恥之心,不知羞恥的那種恥辱,就是無恥。這里強調的還是個人修養層面,在管子那里則有了進一步的提升,提升到了“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的高度。何以至此?歐陽修撰《新五代史》闡釋云:“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敗亂亡,亦無所不至。況為大臣而無所不取,無所不為,則天下其有不亂,國家其有不亡者乎?”這段闡釋,足以超越宋朝的時空了。
細觀《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的條文,正有在恥感層面強化的成分,說白了就是列進來太不好聽。因為《暫行辦法》只在第八條中有“必要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征信機構等部門通報‘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并無具體的懲罰措施。不以為恥,又如何?江蘇省處理“泡面潑空姐”實質一些,“只要是省旅游協會的會員單位,今后接到這四名游客的報團申請時,均不予辦理”,但對他們個人出行也沒有任何效力。現在的問題是,不僅“游客黑名單”上的名字太少,而且單憑道德層面的約束面對積重難返的問題終究先天體弱了些。所以,重在警示教育的《暫行辦法》,應該只是治理不文明旅游的初級階段。潮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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