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9日,沈陽一名初一學生坐公交車時,因為人多擁擠,書包不小心碰了一名30歲左右男子,他當即道歉,沒想到男子卻對他拳打腳踢,打人者甚至還拿傘把抽打孩子額頭、眼睛,整個過程持續了兩三分鐘,隨即男生躺倒在地,額頭、眼角多處淤青。最終在乘客勸阻下,孩子才脫身。
據公交公司提供的監控錄像顯示,當日17時15分許,一名30多歲的光頭男子突然將身邊一名身背書包的學生打倒,隨后附近有乘客上來勸阻該男子。但是十余秒后,該男子再次“爆發”,拿著手中的雨傘多次做出擊打動作,口中一直說著什么。直至1分鐘后公交車到站,背書包的學生被一名乘客拉下公交車,這才作罷。
而施暴男子在打人后,并沒有隨男孩一起下車,而是繼續乘坐一站后才下車揚長而去。男孩說:“道歉了,想不通為啥還打我?”
這起事件引發網友的一致聲討,沈陽警方也發布了協查通報征集線索,目前正全城搜索該男子。據華商晨報
網評】
@Sehella_C:家里也有這么大的孩子,看著太痛心。一定要抓到這個人嚴懲,還社會好風氣。那些在外邊因為一點點事,就大打出手傷害別人的人,尤其一個大男人傷害老幼病殘及女人的,實在讓人無語,不能容忍。
@姚澤濤:這種人必須嚴懲,對孩子心理傷害太大了。
@用戶5492374462:這個必須人肉!讓他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用戶5612250935:加大追查力度!警察給力些,全國人民等。
@手機用戶:無論如何,不能讓暴力滋長。
@劉長輝:人們往往在擁擠的環境下容易發生情緒波動,進而聽不進去別人的道歉。這種人可能是一種情緒支配型的人,往往一些外部因素能夠導致他情緒上的極大反抗。往往這樣的人喜歡欺負弱勢群體,這是一種內心缺乏自信的表現,通過欺負弱勢群體來體現自己。
@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李宗勝律師:對于成年人毆打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并沒有明確的界限,目前只能看毆打的嚴重程度來界定為治安管理處罰、輕傷害、重傷害。但是在具體的量刑上,對于毆打未成年人員可酌情加重。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天津都市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和程序等作品,版權均屬天津都市網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查看所有評論正有(0)人在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