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報道:被指控犯受賄罪的案件開庭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簡稱“廣東移動”)規劃技術部原總經理孫煉,又被檢察機關追加起訴犯行賄罪。指控顯示,他涉嫌為謀求職務升遷和崗位調配,先后8次給廣東移動原董事長徐龍賄送現金人民幣280萬元。2日,孫煉被追訴犯行賄罪案在廣州市中院開庭審理。
來自浙江的孫煉生于1973年。因被指控在擔任廣東移動規劃技術部總經理期間,收受賄賂300多萬元,孫煉于2014年11月在廣州市中院接受審判。
一審開庭后,檢察機關發現孫煉有遺漏的罪行,于是追加起訴孫煉犯行賄罪。
廣州市檢察院補充起訴稱,2005年至2012年,孫煉在廣東移動工作期間,為了在職務晉升和崗位調配中取得該公司原董事長徐龍(另案處理)的支持和幫助,先后8次賄送給徐龍現金共計人民幣280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孫煉的行為應當以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孫煉在法庭上對追加起訴行賄罪的指控表示否認。孫煉認為,升遷系靠他個人能力,而且升遷也非徐龍一人所能決定。
孫煉涉嫌犯受賄罪、行賄罪案目前還沒有宣判。
根據公開資料,此前,包括廣東移動原董事長徐龍、廣東移動原副總經理鄭川、廣東移動廣州分公司原黨委書記梁春火、廣東移動廣州分公司原總經理李欣澤等在內的多名廣東移動高管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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