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交警方面咨詢到,在電動自行車引發的交通事故中,闖紅燈、搶道、超速行駛是主要原因。很多電動車駕駛人違反規定,不走非機動車道,而在馬路的快車道上穿行,十分危險。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交警部門可以對違法行為人處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對于電動車事故頻發,交警說,最主要的原因是,騎車人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從眾心理比較強。事實上,交管部門曾多次整治過電動車違法行為。在查處中,一些騎車人當面認錯,但事后并不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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