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際觀察:看世界各地景點如何對裸拍者說“不”
人民網北京6月8日電 近日,有攝影師在故宮博物院為女模特拍攝裸照的消息經報道后,引發輿論關注。故宮博物院1日發表聲明指出,對于這種行為“事先不知情”。“故宮博物院的文化身份極為特殊”,“在世界文化遺產地,公開進行如此攝影行為”,“應當受到全社會的譴責”。8日上午,故宮博物院再次對“女模故宮拍裸照裸騎螭首”一事回應稱,故宮已及時報案,目前公安部門在依法處理中。
相關法律專家表示,如未經主管部門同意,拍攝裸照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是原則性上的違法。也有專家指出,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行為,應當處以治安拘留或者罰款。
事實上,在公共場所、尤其是游客密集的著名旅游文化景點拍攝裸照的現象在國外也早已不鮮見,包括美國帝國大廈、秘魯馬丘比丘遺址、埃及金字塔、柬埔寨吳哥窟等在內,都曾發生過類似現象。北京師范大學民俗學與文化人類學研究所所長萬建中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即使在思想開放的西方國家,如果一名攝影師要在博物館等公眾場所拍攝人體藝術照片,也必須事先征得主管方的同意,選擇閉館的時間,或在指定區域進行封閉拍攝。
那么其他國家和地區,對于公共場所拍攝裸照,特別是在世界文化遺產地發生的此種行為,又是如何對待和處理的呢?
日本:實施不敬行為者或被判6個月徒刑
日本社會對在公共場合拍攝裸照行為的“寬容度”不比中國高,相關行為可能會觸犯《刑法》、《輕犯罪法》和一些地方相關條例。
據觀察,日本人行事以不給他人“添麻煩”為基本原則,通常很注重周圍人的觀感,在公開場合“個性表達”方面顯得很保守。即便在東京澀谷等“時尚發祥地”也很少看到穿著暴露的人,而在網絡上公開他人或自己隱私部位的圖片、視頻,不僅會遭到一些網民的批評,還可能面臨法律處罰。
日本《刑法》規定,在神社、寺廟、墓地以及祭祀場所公然實施不敬行為者,可能被處以6個月以內徒刑,以及10萬日元以內的罰款。《輕犯罪法》規定,在他人能看到的地方實施引起公眾厭惡情緒的行為,或隨意露出身體隱私部位的行為,可能被處以拘留和罰款處罰。
美國:帝國大廈起訴裸拍攝影師并索賠110萬美元
在藝術領域以自由開放著稱的美國也不能容忍在公共場所拍攝裸照。
2013年8月,紐約攝影師艾倫·亨森在帝國大廈游客密集的頂層觀景臺上給一位裸露上身的女子拍攝照片。帝國大廈方面認為,帝國大廈是紐約的地標性建筑。這種不當行為影響了這幢世界著名摩天大樓的聲譽,對攝影師進行了起訴,并索賠110萬美元。
帝國大廈方面表示,當時戶外的頂層觀景臺上擠滿了游客,其中還有兒童,這種拍攝活動是“討厭和不適當的”,破壞了帝國大廈作為一個“適合家庭旅游的安全可靠的景點”的聲譽,而且這位攝影師缺乏在此攝影的許可。
香港、臺灣:公共場合裸露屬刑事犯罪
對于在香港發生的公共場合裸露事件,香港律師會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黃江天律師表示,根據香港《普通法》,任何人作出嚴重違反公德的行為,例如在公眾地方猥褻露體,都屬于刑事罪行。
黃律師表示,判定有關行為是否違法,不應出于當事人的設想或初衷,而要由第三方判斷是否引發不適、不安及不良情緒。控方只需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有關行為,令其他公眾人士有機會目睹被告行為,且被告行為是十分下流、猥褻或令人厭惡至傷風敗俗的程度。
在臺灣,2014年9月,臺灣某論壇發布一組在臺北捷運新莊線拍攝的裸照。有警員指出,在捷運車廂或月臺內拍攝裸照,已經違反臺灣《刑法》第234條所規定的“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猥褻之行為”,最多可判監一年、罰款3000元新臺幣(約614元)。同時也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中“于公共場所或公眾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最多可罰款6000元新臺幣(約1228元)。三個月后,臺灣警方偵破臺北捷運拍攝裸照事件,拘捕裸拍論壇站長、拍攝者等四人。
多國世界文化遺產地對裸拍“說不”
有“韓國故宮”之稱的景福宮表示“不允許以任種理由拍攝裸照”。
景福宮管理處負責宣傳的樸女士告訴人民網記者,景福宮從未發生過類似事件。景福宮安保嚴密,設置了多臺監控攝像頭,幾乎可以覆蓋每個角落。如果有人私自拍裸照,可以第一時間發現并報警處理。
關于藝術創作是否會被通融、或者是否可以事先申請拍攝,樸女士表示,不管以何種理由在宮殿內拍裸照都是不允許的。為了保持社會的良風美俗,景福宮不可能通過拍攝裸照的申請。
韓國警察廳相關人士表示,韓國有兩部法律針對公共場所的裸露行為進行處罰,分別是《輕犯罪處罰法》和《刑法》。該人士表示,如果在類似景福宮這樣游客很多的地方拍裸照應該屬于“公然淫亂罪”,該罪名屬于刑法范疇。該判罰無關于是否被游客看見,更無關于是否為藝術創作。他還表示,即使當時沒被發現,事后得知的話,警察依然會追究責任。
同樣有著著名世界遺產的秘魯、柬埔寨和埃及也頗受外國游客拍攝裸照之擾,并規定相關行為涉嫌犯罪。
2013年11月,一對外籍男女游客在世界聞名的馬丘比丘印加古城裸奔,并拍攝裸照和視頻。當地警方將兩人扣留并勒令他們刪除照片和視頻,但2014年2月裸奔視頻還是在網上傳出。
秘魯文化部對這一對裸奔游客提出譴責,認為此舉是“無禮行為”。秘魯文化部負責文化遺產保護的副部長路易斯·卡斯蒂略表示,在歷史古跡前裸奔已構成“文化犯罪”,這些人應該被立即驅逐。
據悉,馬丘比丘設有專門的警示牌,提醒游客要尊重這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遺產的景點,并明確說明脫光衣服是“有傷風化的犯罪行為”。
在柬埔寨,僅2015年上半年就已發生三起外國游客在吳哥窟寺廟內拍攝裸照而被捕的事件。柬埔寨警方表示,寺廟是神圣的地方,這種(拍攝裸照的)行為有損柬埔寨文化,沒有人應在古廟里拍裸照。
據悉,根據景區發布的《游客行為守則》,“任何搶劫、破壞吳哥窟或是在公共場合暴露生殖器官或是裸露身體的行為,都會被視為犯罪,受到法律懲罰。”最終,這些游客被控觸犯“在公共場所裸露及制作色情影像罪”,被驅逐出境并于4年內不得入境柬埔寨。
而在埃及金字塔,今年也至少發生了兩起類似事件。2015年3月,俄羅斯一位色情片女演員在吉薩金字塔及附近獅身人面像前拍攝色情短片。此外,她還在短片中出言侮辱金字塔。對此,埃及官方極度憤怒,并表示將對事件進行深入調查,并給予當事人相應法律制裁。
縱觀前述國家和地區,對公共場合的裸拍行為都存在著一定限制性的法律法規。相關法律人士指出,即使在思想開放的西方,民眾自由表達的前提也是不妨礙他人。一旦自身行為對他人造成尷尬和困擾,侵犯了公眾利益,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人民網駐外記者張悅 趙松 張潔嫻 陳瑤 人民網記者楊牧 實習記者趙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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