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 訊 每日新報記者 韓蔓 內河船舶參與海上運輸,不僅船舶本身相比于海船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而且內河船員也缺乏海上應急能力。近日,大沽口海事局聯同海事公安、邊防派出所等執法力量,在大港港區查處8艘內河船舶。為嚴厲打擊內河船舶參與海上運輸,自從去年10月以來,大沽口海事局已開展海上巡航141次,巡航里程3525多海里,共查處內河運輸船81艘。
“當天我們通過監控發現大港港區南部半封閉水域有數艘疑似內河運砂船錨泊,便立即協調海事公安、邊防派出所等執法力量乘執法船艇進行登船檢查。”大沽口海事局海巡執法支隊工作人員介紹。經查,現場共計8艘船舶,均為內河船舶且滿載砂石近20000立方米。在調取AI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軌跡等相關航行數據后,海事工作人員初步掌握了8艘內河船舶涉嫌超核定航區航行的違法事實。隨后,在海事公安人員的協助下將相關人員帶回單位進行問詢,錄取筆錄。最終,大沽口海事局在確認“魯濟寧貨0888”“魯棗莊貨2399”等8艘內河船舶違法事實后,對每艘船舶給予3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雇傭上述船舶的項目部給予停工、處罰。
相比于海船,參與海上運輸的內河船舶安全隱患較大。“內河船舶滿載后干舷很低且沒有艙蓋,導致一遇到大風很容易造成船舶上浪、貨艙進水、最終沉沒的重大事故。”工作人員介紹。此外,內河船上未配備相應的海上應急救生和通信報警設備、裝備,內河船員也不具有海上航行知識和經驗,不掌握航行資料,未經過海上救生培訓,缺乏海上應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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