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賈靜雯。中新社發 潘索菲 攝
中新網6月9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女藝人賈靜雯不滿媒體人呂文婉虛構賈靜雯前婆婆懷疑賈靜雯女兒的生父另有其人,提告求償。臺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呂文婉只是引述之前媒體報道,逆轉判其免賠,全案可上訴。
賈靜雯不滿呂文婉在2012年出席參與電視討論節目時,談論到賈靜雯,呂文婉提到“聽說有這樣一個說法,要先驗DNA”等言論,虛構賈靜雯前婆婆懷疑賈靜雯女兒的生父另有其人等。對此,賈靜雯因此提告求償新臺幣200萬元。
呂文婉后來說,她是引用媒體的報道來陳述,對賈靜雯和其家人感到抱歉。一審法院去年4月底判呂文婉須賠償50萬元,全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
臺灣高等法院指出,2005年時各大媒體都有報道類似內容,但賈靜雯一直沒有出面澄清,呂文婉在節目中的發言,只是引用這些報道內容,并沒有貶損賈女名譽的惡意,逆轉改判呂文婉不須賠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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