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定
依照分數,按計劃和志愿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報考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網上擇優錄取。未參加中考和未在網上填報志愿的學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任何部門、單位和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組織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學校按規定程序錄取的考生。
普通高中高一年級班容量嚴格控制在50人以內。
定向生錄取以保證定向生指標完成率為基本原則,依據分配給各初中學校的定向生指標、考生報考志愿和考試成績,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按學校、按類別、按專項使用,不得混用。
往屆初中畢業生與應屆初中畢業生執行同一錄取標準。
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學校)不得錄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以下的考生。
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錄取順序:
第一階段錄取(7月16日—17日):太原外國語學校、太原第二外國語學校兩所學校的小語種錄取;太原第三實驗中學空飛班、空乘班錄取;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未完成計劃轉為統招生計劃。
第二階段錄取(7月18日—23日):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定向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市招考中心將公布缺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上網補報志愿參加錄取。
2、普通高中實行分段錄取(每5分為一個分數段,從710分開始),在本分數段內按照志愿順序投檔;報考志愿、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文科綜合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的考生。
3、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辦法見《太原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通知》(并教體字〔2015〕10號)文件。
4、報考定向生的考生必須參加2015年太原市中考。定向生錄取分數線控制在各優質高中學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50分以內,且考生成績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報考定向生的考生考試成績如達到所報定向生志愿學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按照統招生錄取。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定向生“完成率要達到90%以上”的要求,定向生錄取辦法為:一是依據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定向生指標、考生所報志愿和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首次擇優錄取;二是當分配到六城區各初中學校的定向生指標首次錄取未完成時,在六城區已報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錄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報定向生志愿和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二次擇優錄取;當分配到四縣(市)各初中學校的定向生指標首次錄取未完成時,在本縣(市)已報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錄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報定向生志愿和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二次擇優錄取。二次錄取結束后,在各優質高中學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50分以內仍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標,將轉為統招生計劃。
職業學校錄取辦法
1、高職和普通中專學校的錄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試網“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上完成。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生部門監督”的網上錄取辦法。高職院校從參加中考的學生中單獨劃線,對總成績達到院校分數線的考生,由院校決定是否錄取,不得免試入學。普通中專學校必須首先招收參加中考的學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注冊入學,學制為三年;普通中專學校也可招收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各類中職學校畢業生注冊入學,學制為一年或一年半。師范類專業和省外學校不得招收免試注冊學生。
2、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學校的錄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組織完成。各學校必須首先招收參加中考的學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注冊入學,招生學校在太原招生考試網上填報注冊入學學生信息并報市招考中心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3、普通師范、普通中專學校面試、體檢和錄取執行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
照顧加分
加分學生相關信息須公示
根據省和國家的規定,高中階段教育考試招生取消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省一等獎的加分資格;取消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稱號的加分資格;取消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參加省教育廳和省體育局聯合舉辦或批準的體育比賽項目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前三名主力隊員的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時參考。山西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15年山西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晉招考委字〔2015〕3號)文件下發之日前,在初中階段已經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和稱號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其加分政策及分值仍按原規定執行。具體加分情況如下:
1、臺灣省籍、“少數民族”應屆初中畢業生,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5分投檔。
3、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烈士子女,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5、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和“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省一等獎、獲得省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稱號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當年中考成績基礎上加5分投檔。
6、2015年5月5日前在初中階段參加省教育廳和省體育局聯合舉辦或批準的體育比賽項目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前三名主力隊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當年中考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
7、夫妻雙方及子女均屬農業戶口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報考本縣(市、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錄取時在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符合本條照顧條件的各縣(市、區)考生,可報考的普通高中學校分別為:
小店區戶籍考生:小店一中
迎澤區戶籍考生:太原五十二中
杏花嶺區戶籍考生:太原五十三中
尖草坪區戶籍考生:尖草坪一中
萬柏林區戶籍考生:太原二十中
晉源區戶籍考生:晉源實驗中學
古交市戶籍考生:古交一中和古交第二高中
清徐縣戶籍考生:清徐中學和徐溝中學
陽曲縣戶籍考生:陽曲一中
婁煩縣戶籍考生:婁煩中學
8、軍人子女按如下規定執行加分:
①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可以按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②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中考時可以按照批次錄取分數線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③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據本人申請,可以回父母原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并按照前兩款規定的比例降分錄取。
④前三款規定之外駐晉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在當年中考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
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課總分相加作為考生的投檔分數,由學校審查錄取。加分不累計,同時享受兩種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照加分最高的一項計算。
政策性加分審核工作由招生考試部門負責,加分政策必須向社會公布,對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及時公示名單、項目和分值,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關于學籍
網上錄取名單是學籍注冊的唯一依據
太原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網上錄取名單是學籍注冊的唯一依據。太原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要嚴格按照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提供的錄取數據進行高中一年級學生學籍注冊,凡突破招生計劃、未經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網上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辦理新生學籍注冊。
嚴禁買賣或變相買賣生源或學籍,嚴禁為跨區域或本地其他學校學生空掛學籍。國際課程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等不得轉入普通班。
2015年起,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停止招收擇校生。(記者 王冠興)
○鏈接
市教育局發聲明回應網上傳言:中小學暑假時間未調整
7月6日放假,9月1日開學
最近,一段關于“調整2015年太原中小學生暑假放假時間的通知”在微信圈瘋狂流傳,不少家長和學生對此疑惑不已。今日,太原市教育局發布聲明:全市中小學暑假放假和新學年開學時間未作調整。
今日,太原市教育局通過官方微信平臺發布聲明:近日網傳“關于調整2015年太原中小學生暑假放假時間的通知”的消息失實,太原市教育局尚未接到上級關于今年中小學生暑假放假和新學年開學時間調整的通知,太原市也沒有調整計劃,全市中小學生暑假放假和新學年開學時間仍按照校歷執行,7月6日進入暑假,9月1日正式開學。如確需調整,太原市教育局將按照上級通知精神或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安排,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請廣大中小學生家長及時關注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官方消息,合理安排好學生暑假學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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