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幫幫我吧,我還是個學生,我在微信中買的‘蘋果’手機是假的。”幾天前一個晚上,杭州桐廬縣市場監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員接到這樣一個電話。第二天一大早,又有投訴人袁先生拿著3臺“蘋果”手機前來投訴,也稱是在微信朋友圈中以每只2400元的價格購買了3只“iPhone6”手機,可是拿到手才發現是假的。
巧的是,工作人員詢問后得知兩名消費者都是通過一名姓華的朋友購買的手機。仔細查看了這4只“特價iPhone6”手機,雖然外觀上高仿正版手機,但它的操作系統卻是安卓的。
工作人員馬上聯系了賣家華某。原來這個微信生意做得像模像樣的“微商”,是一名年僅20歲左右的桐廬本地女性,她稱自己也不太知情手機的真假,她是給廣東明通市場一個代理商進行代銷的,簡單地說,她是沒有庫存沒有售后,只是單純地在微信上幫人轉發圖片賺差價。
為進一步證實華某的“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事實,工作人員向蘋果公司發出了鑒定委托書。得到鑒定結果后,這名“微商”將手機款退給了兩名投訴人。
目前,微信中推銷產品的信息讓人目不暇接,產品基本覆蓋了大部分的生活消費品,微商“野蠻生長”的同時,也讓有關微信營銷的投訴數量飛漲。
桐廬縣市場監管局12315中心工作人員對這一現象表示很是無奈。“目前微信朋友圈購物、點贊、轉發等微信營銷暫時還不受‘消法’保護,維權起來會比較麻煩。”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微信購物有風險,下手購買需謹慎。□通訊員 馮雅琴 本報記者 高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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