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訊(記者何偉)海南省政府近日印發了《海南省進一步增強小微企業融資能力構建政銀保合作新機制方案(試行)》,省政府將每年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撥付5000萬元,設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保障專項資金(下稱“專項資金”),用于銀保合作發放或銀行自主發放小微企業優惠貸款的風險補償及獎勵,并根據優惠貸款業務開展情況逐年增加資金。
從2008年起,海南省出臺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但仍難以滿足小微企業發展需要。經反復研究,海南省決定構建“政銀保”合作新機制,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銀保合作,或自主對小微企業發放限額以下、優惠利率信用貸款,進一步增強小微企業融資能力。新政所指小微企業優惠貸款為金額500萬元(含)以下信用貸款,無抵(質)押、無擔保,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僅限于生產經營性用途。不良貸款認定按照銀監會有關規定執行。
據了解,該方案要求小微企業獲得銀保合作信用貸款的綜合成本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利率上浮30%+保費費率2.5%”,鼓勵金融機構對資信良好的企業降低利率和保費費率。銀行與保險公司原則上按3∶7分擔不良貸款,具體分擔比例和方式由銀行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與保險公司、擔保公司合作,自主為小微企業發放的信用貸款,小微企業獲得貸款的綜合成本不超過銀保合作信用貸款水平。
據介紹,當地金融機構小微企業優惠貸款不良率超過2.5%以上部分的貸款本金損失,將由專項資金予以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后,金融機構追償不良貸款所得返還注入專項資金。此外,海南省政府還對年末小微企業優惠貸款余額在1億元以上且不良率在2.5%以下的銀行,由專項資金給予其貸款余額0.5%的獎勵。
據測算,當貸款不良率為4%時,預計5000萬元專項資金可支持發放33億元小微企業優惠貸款;貸款不良率為5%時,預計5000萬元專項資金可支持發放20億元小微企業優惠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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