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 訊 每日新報記者 韓蔓 為進一步打擊劣質商品和質量違法行為,近日蘇丹出臺新措施,自2015年7月1日起,部分進口產品必須符合蘇丹標準,否則將被退運。天津空港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及早應對,避免出現退運等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蘇丹共和國標準計量組織諒解備忘錄》的規定,出口蘇丹產品首選蘇丹標準或對外貿易合同約定的標準作為檢驗依據。如果沒有可適用的蘇丹標準,可以適用與該產品國際標準相一致的中國國家標準,上述標準均不具備的產品可以適用相應的國際標準。
我國是蘇丹最大的貿易伙伴。此次強制實施的蘇丹標準共450個,主要包括化工、紡織、玩具和兒童用品及機械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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