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記者 楊蔚然 通訊員 胡冰峰
【問】近日,我因胃部不適到醫院進行了無痛胃鏡檢查,做完檢查蘇醒后,我正準備開車回家,卻被醫生告知24小時之內不宜開車。請問這是什么原因呢?——讀者 翟先生
【答】長沙市第三醫院消化內科主任、主任醫師周政文及護士長、副主任護師陳文輝回復:
面對翟先生的不解,醫生是這樣解釋的:
無痛胃鏡檢查為達到鎮靜催眠作用,是使用了微量麻醉藥物的,會使患者迅速入睡。雖然檢查完后即可蘇醒,但患者體內會有少部分殘留的麻醉藥物,若此時開車會如同“酒駕、毒駕”一樣,對駕駛員的判斷和應急能力產生一定影響。
另外,無痛腸鏡和無痛人流手術后,都應該在24小時后再開車。進行眼科擴瞳檢查的患者,也應該在檢查后4至6小時再開車,避免擴瞳后因視物不清而造成交通意外。同樣,服用有鎮定作用的抗抑郁、解熱鎮痛類藥物后,會引起眩暈、嗜睡、肌肉無力、視物不清、頭痛、耳鳴等癥狀,也應該謹遵醫囑,慎開或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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