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1日電 今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民政部發布《關于建立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基金的通知》。根據《通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建立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基金(以下簡稱社會組織防艾基金),主要支持社會組織根據國家和當地艾滋病防治規劃和政策,開展高危行為人群的宣傳教育、預防干預、檢測咨詢以及感染者和病人關懷救助等工作。為做好社會組織防艾基金管理,社會組織防艾基金成立了管理委員會,并制定了《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辦法(暫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華預防醫學會,負責社會組織防艾基金的具體管理工作。
建立社會組織防艾基金,既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轉變政府職能、推動社會治理體制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舉措,也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衛生計生領域購買社會服務的重要嘗試。各地要充分認識支持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引導和動員社會組織科學、有序、規范地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基金工作的指導,組織開展對社會組織的技術培訓和對基金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和考核。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當地基金資助項目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民政部門要加強對基金項目資助社會組織活動的監管。(中新網健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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