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主用“滴滴快車”接單拉客
車被扣了還面臨罰款
三亞運管處: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拉客,屬非法營運
日前,三亞一私家車主發布求助信息稱,其通過“滴滴快車”打車軟件攬活,途中被運管部門執法人員扣車,并要求罰款3至10萬元。該車主認為,他開車攬活是為了緩解家庭經濟壓力,借助打車軟件運送乘客不該被罰。但三亞市有關部門則指出,該司機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營運,違反相關道路法規,應當接受處罰。
私家車主:為啥要罰?
日前,這位車主發布的求助信息稱,他是三亞滴滴快車司機陳某,車牌號為瓊BS16××。7日17日,他通過滴滴平臺接單后,送乘客從三亞國光酒店到鳳凰機場。到了機場客人下車后,他的車便被三亞運輸管理處的兩名執法人員攔住,隨后將車扣押在了三亞海潤路停車場。“他們(執法人員)說我違法,還要罰款3到10萬元。”陳某被嚇壞了,“這是我花了全部積蓄剛買的新車,指望靠這車改善生活,才當起‘滴滴快車’司機。”據陳某介紹,一家四口的生活開銷全靠他一個人,老婆無業,兩個孩子一個讀初三,一個今年剛考上大學。面臨高額罰款,陳某表示難以接受。
“為啥不能使用打車軟件拉客?”不少私家車司機都有同樣的疑惑。記者使用多款打車軟件發現,在三亞從事營運服務的私家車不在少數。以“滴滴快車”為例,記者在三亞大東海附近使用定位后,發現登記打車軟件并在附近5公里范圍內的車輛不下十輛。“用打車軟件拉客已經有一段時間了,現在很多司機都這么做,能給家里多掙一點錢。”一位私家車司機告訴記者。
出租車司機:生意被搶
許多出租車司機也使用打車軟件接單。在三亞,不少出租車司機都將綁定了打車軟件的手機固定在駕駛臺旁,一些出租車司機甚至使用兩部手機,分別綁定不同的打車軟件,擴大訂單渠道。
出租車司機劉師傅告訴記者,打車軟件最大的好處就是降低了出租車的空載率,對于私家車接單拉活,大多數出租車司機還是有怨言的。“如果私家車都能隨便拉客搶生意,那我們還每個月交份子錢干嗎?自己買輛車不是賺得更多嘛。”
運管部門:屬非法營運
三亞市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執法人員表示,私家車從事打車營運業務因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構成非法營運行為。因此,運管機構一經發現將會對車輛進行查處。
“近期確實查處了好幾輛車,都是使用打車軟件拉客的私家車。”三亞市運管處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私家車拉客的行為與出租車功能相同,但卻沒有營運資質,違反相關法規,罰款在2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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