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劭強
21日,《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向社會征求意見。收費高速公路償債期將按實際償清債務所需時間確定,各省實行統借統還;特許經營高速公路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償債期、經營期結束后,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實行養護管理收費。對此,人們擔心兩個問題:延期收費能否保證公平;統借統還能否保證透明。至于收費公路是否能夠免費,何時能夠免費,公眾根本沒有時間去考慮,有更迫切的近在眼前的議題需要解決。
收費延期的原因是尚在欠貸,但已經結清貸款的公路有義務為其它欠貸的,甚至是在建的公路買單嗎?這是一個需要討論的公平性的問題。如果,所有收費公路都要為欠貸和在建的公路買單,那就意味著建路的成本被轉移,建路的風險被轉嫁。去年有地方以統貸統還為理由延期收費,就曾經導致過輿論的反彈?,F在,這個問題依然需要討論。
退一步說,統借統還通過了征求意見程序,成為了還貸的基本原則,那么如何保證統借統還的公開透明?要知道,在之前的還貸模式中就有收費被轉移、被挪用的情形——有的拿來發放高福利,有的拿來建造高檔樓堂會所,有的拿來投資股票盈利,有的拿來用于利益輸送。當然,最常見的形式是,成為企業高額利潤的來源——很多收費公路企業,其利潤已經超過了房地產業和銀行業。因此,假如統借統還成為還貸模式后,人們有理由擔心,收來的費用是否能夠完全用于還貸,而沒有被挪作它用?這就離不開信息的公開透明,也離不開制度的監管。如果沒有相關信息的公開透明,統借統還就可能成為收費的無期限自動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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