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1日電 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消息,上交所今日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降低市場成本,從2015年8月1日起,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標準由原按成交金額的0.00696%向買賣雙方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87%向買賣雙方收取。
公告顯示,大宗交易的A股交易經手費仍執行下浮30%優惠,即按新標準的70%收取。
B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標準由原按成交金額的0.026%向買賣雙方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87%向買賣雙方收取;大宗交易的B股交易經手費仍執行下浮30%優惠,即按新標準的70%收取。
優先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標準由原按成交金額的0.005568%向買賣雙方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01%向買賣雙方收取;大宗交易的優先股交易經手費按新標準的90%收取,最高不超過100元/筆。
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ETF、LOF)交易經手費標準不變,仍按成交金額的0.0045%向買賣雙方收取;大宗交易的基金經手費按競價交易的50%收取。
大宗交易的債券現券(含資產支持證券)經手費從成交金額的0.0001%的90%、最高不超過100元/筆(雙向),調整為成交金額的0.0001%、最高不超過100元/筆(雙向)。
公告還顯示,取消收取以下項目的交易經手費:ETF申購、贖回經手費;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轉讓經手費;大宗交易的債券質押式回購經手費、大宗交易的國債買斷式回購經手費(普通交易經手費收取標準維持不變);證券投資基金認購和證券投資基金配售經手費;轉配股、職工股配股、國家股配售、股票配可轉換公司債發行經手費。
公告稱,對于2015年8月1日到2018年7月31日上市、總股本4億股(含)以下的上市公司,暫免其在此期間的上市初費;從2016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暫免總股本4億股(含)以下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費。優先股也據此執行。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ETF、LOF)上市初費調整為3萬元;暫免普通LOF的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暫免貨幣ETF、債券ETF的交易經手費和交易單元流量費。取消代辦證券公司的ETF交易經手費、ETF交易單元流量費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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