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業網訊 炎炎夏日,水上樂園成了人們避暑的好去處。不過,3日省消協發布的消費調查顯示,部分水上樂園號稱“一票通”卻存在另加費用、環境衛生及安全保障不夠到位、園內物價普遍高于園外等問題。
此次調查對象包括南京江寧水魔方、無錫太湖明珠歡樂谷、常州中華恐龍園水上世界、連云港連島大沙灣海濱浴場、蘇州樂園水上世界、徐州“加勒比水世界”、揚州海浪谷水上樂園七家。
號稱“一票通”,實際額外收費不少
調查發現,各地門票價格差異很大,且部分水上樂園對兒童老人及學生相應弱勢群體并無明顯優惠,同時上述水上樂園的門票名義上是一站式入園,持票游遍所有項目,但調查后發現情況并非如此。比如,徐州加勒比水世界中要享受SPA陽光吉普島泡泡風情溫泉還需在園外購票處交納19元,且如果在園內充值價格則為29元;南京南京江寧水魔方防水手機袋也要收取38元的費用。還有各種收費項目或者須購買的配套設施,不勝枚舉。此外,大部分的水上樂園消費者使用儲物柜都需要交租金10-30元不等。
消協認為, 消費者入園時所購買的門票,既然商家宣稱為一站式門票或者通票,那么雨衣、皮筏、泳圈、淋浴、儲物柜等屬于水上樂園游玩項目應需的基礎配套設施,配套設施的提供本來就屬于經營者的責任,不能以此變相收取費用。商家在宣傳時表示門票為一站式門票,所有開發項目免費游玩,入園后才發現經營者以各種名義需要消費者另加費用,致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損。水上樂園商家應對這種變相收取費用的行為進行相應的整改。
環境衛生不達標,安全保障措施不足
水上樂園絕大部分項目主體為水,若水質衛生情況得不到保障會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健康。調查顯示多家樂園水質較清,工作人員定時清理水面的漂浮物,但水底雜質較多。不過,消協調查也發現,徐州加勒比水世界采取用電子公示牌的方式,將氣溫、天氣情況、泳池水溫、PH值、渾濁度、游離性余氯、細菌總數、大腸桿菌等項目公示,并將國家標準一并對比公示,給廣大消費者行使知情權。消協認為這一做法值得其他水上樂園經營者借鑒。
水上世界包括很多高層娛樂項目以及刺激性較強的游戲,調查中發現,經營者只是在票面或入口處設置“游客須知”等字樣,但在風險性較大的游戲項目醒目處沒有設置特別禁忌提示,并且在過多人員排隊等情況下缺乏有效的疏導和標示,夏日多高溫天氣,長時間排隊過程中皮膚易曬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不受損害的權利。”消協建議可采取噴灑水霧等方式加以改進,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園內物價普遍較高,部分基礎商品并不售賣
去年消協組織的消費調查中發現,很多園區在游客進入時檢查,不準游客攜帶食品飲料,官方解釋為防止污染水質。這次的消費調查中并沒有發現這種現象,說明樂園經營者接受了消協約談建議,做出了改進措施,值得肯定。但就去年提出的另外兩個問題,似乎仍未得到有效解決,一是園區內物價過高,遠高于正常價格數倍,調查發現所有園區內商品的售價基本為園區外售價的兩到三倍,如常州消費者體驗購買了500ml可口可樂價格為8元一瓶,而超市相同商品為3元。二是園內商家部分基礎商品并不售賣,例如,廉價且實惠的礦泉水,在部分水上樂園并不出售,相反只售賣價格較高的各種飲料和果汁。
消協表示,作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商家應提供更多種類的商品,更何況消費者來水上樂園難以提前購買和攜帶大量商品,進入園內后又不能再出園購買,同時許多老人兒童、糖尿病患者不適飲用飲料或果汁。在這樣的困境中,希望園方能‘急消費者之所急,想消費者之所想’,提供實惠廉價的商品,讓消費者能真正自主選擇。
發票開具有待規范,經營者不主動提供
消費者在購買門票、租賃儲物柜等消費行為時,園方均沒有發票提供。一般消費者都是作罷,消費調查者在體驗調查時詢問售票人員關于發票事宜,稱現金購票可在售票處打印,但僅限門票的消費發票。
發票的作用對于消費者一方是消費者購買商品、接受服務的憑證,消費者可以憑借發票在法定條件下退還或者返還所購到的商品。對于賣方、提供服務的一方,發票是賣出的商品或提供服務的憑證,是記錄這種商業活動的原始憑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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