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尖旅行”陷阱多投訴監管現窘境
進入暑期旅游旺季,打開電腦、拿起手機,足不出戶地在旅游電商平臺上規劃好旅程、預定好出行產品,成為了許多消費者的“首選動作”。然而,當前涉及對旅游電商的投訴也在不斷增加,一些案例顯示,在旅游電商快捷方便的背后也暗藏陷阱。專家表示,亟需完善政策法規,實現對旅游新業態的有效監管,保障消費者權益。
便利沒享卻遭“人在囧途”
“在網上預訂了往返青島的自由行套餐,出票后,網站卻通知我酒店無法預訂。”日前,消費者王女士遇到了“糟心”事,更令她沒想到的是,本以為很劃算的套餐,在扣除酒店費用后,已出票的機票竟比其他網站單訂機票貴很多。
無獨有偶,今年五一期間,郭先生在一家旅行網站上訂了兩個房間,在根據網站提供的地址尋找酒店時,最后卻只找到一個居民樓,且登記的電話也是空號,所謂的住宿酒店在注明的地點并不存在。本想享受一番在線旅游的便利,卻沒想到等來的是“人在囧途”。近期以來,類似的相關在線旅游的投訴日漸增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7月15日發布的消息也印證了上述問題。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國內網絡購物投訴增速迅猛,旅游、餐飲問題凸顯。其中,受理在線旅游服務投訴2123件,同比增長1.7倍。記者發現,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退票扣費比例高、訂單產品被更改或取消、網上宣傳與實際不符合等方面。投訴背后折射監管“窘境”
根據艾瑞監測數據,2014年中國在線旅游市場交易規模達3077.9億元,同比增長38.9%。業內專家分析指出,隨著在線旅游市場規模快速增長,問題頻出也反映出這一新興市場的監管難題。
首先,在線旅游業競爭激烈,旅游網站打“價格戰”爭搶用戶,導致服務大打折扣。今年春節期間,國家旅游局緊急叫停途牛“一元出境游”,部署開展對“不合理低價”為主要特征的擾亂旅游市場秩序行為的專項整治。在線旅游“以利潤換市場”的行為還將持續,代理商管理不到位、噱頭營銷等行為影響了部分消費者的體驗。
其次,缺少管理細則,目前對在線旅游的監管仍無法可依。北京市旅游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一些黑旅行社通過旅游電商和團購網站“轉戰”線上,發布低價“一日游”產品,擾亂市場秩序,游客接受黑導游或黑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時,易引發糾紛,而且往往維權無門。
2013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雖然遏制了旅游市場亂象,但在線旅游網站多為“平臺”性質,《旅游法》并沒有針對在線旅游的專門規定。記者了解到,2014年7月,《旅行社產品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經營和服務要求》《旅行社服務網點服務要求》等5項旅游業行業標準開始實施,對在線旅游經營服務首次作出規范。但從效果來看,法規執行尚未落到實處。
此外,對在線旅游的旅游電子合同的規范及管理難度系數較大,網上交易經常產生糾紛,由于取證及日常監管難度大,使得發生糾紛后,不能及時作出處理。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投訴與社會監督部主任陳鳳翔指出,由于互聯網的特殊屬性,在網上訂立電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強勢手段行使對電子合同訂立過程中的技術管轄權,電子合同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就遭到質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漸成習慣的在線預訂如何讓人省心?
專家認為,面對高速擴張的在線旅游業,除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加大落實力度外,還需要建立對旅游新業態的有效監管,為游客提供舒適安全的在線旅游環境。
首先完善有關法規,出臺對在線旅游業進行全面規范的部門規章,制定在線旅游業監管具體化、可操作的規范;加快制定在線旅游業的服務質量標準等行業標準,便于有關部門具體監管,也便于在線旅游企業在服務過程中進行自我參照。
業內人士呼吁,還應建立完善的監管環境。對于旅游企業,工商、旅游等部門應加強溝通協調,搭建公共監管平臺,合作處理消費糾紛,并根據糾紛數量對在線旅游分銷企業及加盟企業進行信用分類管理。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天津都市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和程序等作品,版權均屬天津都市網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查看所有評論正有(0)人在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