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與上海市公安局監所管理總隊共同簽訂《聯合開展對司法拘留人員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機制》并舉行專項工作推進會。記者注意到,該《機制》對被拘留者交接移送、教育疏導、聯動溝通等工作內容均作出了具體規定。
近年來,上海法院不斷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打擊力度。據統計,去年1月至今年6月,上海法院以涉嫌拒執罪移送公安79件,同時對746名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而在實踐中,一些被執行人對司法拘留存有對抗心理。為此,上海法院在依法實施強制措施的同時,更加注重與公安拘留所形成合力,通過有針對性的教育疏導,促使被拘留者認識錯誤,盡快履行判決義務。
據介紹,早在2013年6月,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便與長寧拘留所聯手,成立全市首個“司法拘留疏導室”,由雙方共同派員對被拘留者進行教育疏導。此后,在公安局監所部門的密切配合和大力協助下,這一工作在上海各區縣不斷推進,至2014年底,全市所有區縣均建立相關工作機制。據統計,兩年來長寧法院共對107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經積極教育疏導,其中98名主動履行或由家屬代為履行了義務,履行率達91.6%。
“正是在總結已有經驗的基礎上,我們與市公安局監管總隊從市級層面形成了此份工作機制。”上海高院執行局局長韓耀武說。據了解,該《機制》明確,拘留所對法院送拘人員應當快速有效收拘,并指定1至2名管教民警配合法院對其進行教育疏導,法院亦應指定法官配合拘留所開展工作,必要時雙方還可邀請專家、社工、志愿者等共同參與。(記者 衛建萍 通訊員 陳 鳳 沈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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