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農藥廢棄包裝物將告別隨便扔、“靠風刮”的無序狀態。日前出臺的《浙江省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和集中處置試行辦法》明確,從今年9月起,浙江將建立以“市場主體回收、專業機構處置、公共財政扶持”為主要模式的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和集中處置體系。
隨著農藥使用范圍擴大,用塑料、紙板、玻璃等材料制成的農藥廢棄包裝物大幅增加。浙江省新出臺的措施明確,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承擔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和集中處置的主體責任。在此基礎上,政府給予適當扶持。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農藥經營單位對產品信息、產品來源、銷售信息和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情況進行記錄,并建立臺賬。
農藥使用者則需妥善保管農藥廢棄包裝物,并將其及時送交相應的農藥經營單位或指定回收點;各縣級政府通過采購、招投標等方式,委托一家以上農藥批發經營單位負責本地區農藥廢棄包裝物的歸集和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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