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 訊 天津日報記者張雯婧 今天,隨著全市中小學生迎來開學第一天,由市教委、發改委和市財政局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正式實施。據了解,該“通知”明確規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只包括:教輔材料費、學生校服費、社會實踐活動費、伙食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服務性收費是指學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代收費是指為方便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在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相關費用。
按照要求,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選擇原則、非營利原則。收費項目和標準要公示,不能超范圍和超標準收取,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學校和教師不得在為學生服務和代收費的過程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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