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 訊 每日新報記者朱丹 根據日前出臺的《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昨天上午,市環保局召開了新聞發布會,該局大氣處和環科院進行了通告的解讀,到2017年年底,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外環線以內等中心城區將全部禁止燃燒原(散)煤、粉煤等高污染原料,城市居民家用散煤,商業活動散煤,機關、企事業單位炊事燃煤,全部由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替代。

中心城區全部為禁燃區
市環保局大氣處副處長鮑金紅介紹,2017年年底將完成禁燃區全部建設任務,全市禁燃區總面積830.54平方公里,中心城區336.12平方公里、環城四區(環外)51.4平方公里、濱海新區307.11平方公里、其他區縣135.91平方公里,占天津市建成區面積90%以上。也就是說禁燃區內未來將全部禁止原(散)煤等高污染原料的燃燒,所有禁燃區內的煤污染排放量將為零。
值得注意的是,中心城區總面積336.12平方公里全部為禁燃區。中心城區主要包括,市內六區建成區全部為禁燃區,總面積180.11平方公里,其中:和平區9.98平方公里,河東區41.7平方公里,河西區36.91平方公里,南開區40.64平方公里,河北區29.62平方公里,紅橋區21.26平方公里;環城四區外環線以內部分全部為禁燃區,總面積153.98平方公里,其中:東麗區37.85平方公里,西青區37.67平方公里,津南區14.46平方公里,北辰區64平方公里;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外環線以內部分2.03平方公里,全部為禁燃區。
天津大氣污染排放一直居高不下
作為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城市,天津的大氣污染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2014年天津空氣中SO2、NO2、PM2.5、PM10濃度采暖季分別是非采暖季的3.65倍、1.42倍、1.47倍和1.39倍,根據2014年發布的天津市PM2.5源解析結果,本地源中燃煤占27%,居第二位。高污染燃料是指: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石油焦、各種可燃廢物等;燃料中污染物含量超過國家相關限值的固硫蜂窩型煤、輕柴油、煤油和人工煤氣;國家規定的未經加工成型的各類生物質(生物質氣化除外)以及其他高污染燃料。
家用散煤將由清潔能源替代
自今年9月2日通告發布后,在禁燃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使用高污染燃料,如果違反規定將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并責令恢復原狀。
此外,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生產經營者已建的高污染設施(鍋爐、窯爐等),應按照規定的期限完成改燃、并網或拆除任務。城市居民家用散煤,商業活動散煤,機關、企事業單位炊事燃煤,全部由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替代,對于老城區部分居民供熱還可由統一配送提供符合相關限值規定的固硫蜂窩型煤等清潔燃料。對在用高污染燃料設施未按照市或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改用清潔能源的,按照《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后,責令限期拆除。下一步,各區縣將制定出相關的方案,保證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順利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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