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長沙9月19日電(記者 傅煜)積極推進國家文化立法,盡快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與《文化產業促進法》,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報告的重要精神。這兩部法律近期已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列入第一檔立法項目。
記者19日從中南大學法學院獲悉,該院周剛志教授作為首席專家申報的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重大項目“國家文化法制體系研究”成功獲得國家立項支持。該課題對這兩部立法及其他文化立法展開了深入、系統的研究,旨在解決中國文化法制體系的基本構成及其立法完善等問題,系統全面地厘清相關理論和制度難題,為構建完善的國家文化法制體系及其實施機制提供理論依據和立法草案文本。
“讓居民‘愛恨交織’的廣場舞問題,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需建立一種開放合理的程序滿足社會需求,可望通過地方立法形式解決此類問題。”當日舉行的該課題開題報告會上,周剛志介紹說,公共文化服務法及其保障機制研究是該課題的研究內容之一,探討如何推進多層次的公共文化服務立法,從“廣場舞”等群眾文化活動入手,推動地方文化立法的發展等。此外,該課題還包含文化憲法及中國文化法律體系研究、文化國際法及其國內轉化機制研究、文化產業促進法及其激勵機制研究、文化權利體系及其保護機制研究4大子課題。
中國文化領域的立法數量總體偏少。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全國法律法規總數約38000多件,其中文化法律法規有1042件,占全部法律法規總量的2.7%,其中文化法律僅占全部法律的1.7%。
出席報告會的中國藝術研究院副院長王能憲表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民主法制建設進程不斷加快,但文化領域立法相對滯后。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的背景下,研究該課題的價值和意義不言而喻。他建議,課題研究應不僅止于理論層面,而是從文化法制建設的實踐中深入調查,總結經驗;同時充分借鑒國外先進的文化立法成果,致力于形成有中國特色的文化法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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