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 訊 城市快報記者 常健 市公安局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推出“跨區縣辦理居民身份證”舉措。天津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損壞或丟失的,可攜帶居民戶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證(屬換領的)就近選擇居民身份證受理點辦理跨區縣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業務。同時,按“誰受理誰發放”原則,居民可在辦理換領、補領手續20個工作日后,攜帶居民戶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證(屬換領的)直接到受理點領取證件,也可以根據需要辦理“提前領取證件綠色通道”和“郵政速遞”便民業務。另外,跨區縣辦理居民身份證將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居民身份證標準收費,不再收取其他費用。在此,特別提醒居民:為確保居民用證安全,首次申領,姓名、出生日期、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證號碼變更換領,需辦理臨時身份證的,仍需到戶籍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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