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9月26日電 (鐘旖)26日,《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在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首次提請審議。
“重慶大氣污染防治壓力日益增大,現行地方性法規已經難以適應國家空氣質量標準新要求和市民對空氣質量的期待。”重慶市人大城環委主任委員張遠林說。
張遠林稱,當下市民十分關注城市空氣質量。草案中并未提及機動車限購問題,但對機動車尾氣檢測問題做出了相應規定。
具體來看,草案對排氣凈化裝置正常使用、維修、更換作出原則性規定,明確了機動車維修企業的排放維修達標責任。對檢測不合格的新生產機動車,在國家規定年限或者使用里程內的,由生產企業召回維修,銷售企業應當予以協助。對于在用機動車,未經檢驗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除了機動車,草案還涉及到餐飲油煙治理問題。張遠林表示,餐飲油煙既是空氣中PM2.5、臭氧污染的重要來源,也是市民投訴的熱點。將借鑒北京、上海的做法,規定城市建成區現有的飲食服務單位使用清潔能源、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保持正常使用和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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