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吃藥劑量小,一次一瓶喝不完。市民困惑:
封一年多沒過期丟不丟好糾結
張友智:武漢科技大學附屬天佑醫院藥學部主任藥師,擅長指導臨床合理用藥和藥物制劑的研究
過期的藥,大家都知道不能用了。但現在,很多家里都有一些開了封沒用完、但又還沒過期的藥,尤其是有小孩的家庭。那這些沒過期的藥到底還能不能用?本報“名醫坐診”專欄特意請到專業藥師幫您解析。
開封藥放一年多 還能用嗎
昨日,家住武昌徐東的劉女士在家整理小藥箱,翻出好幾樣尚未過有效期、但已經開封的藥來,包括眼藥水、水劑、粉劑等等。
劉女士依稀記得,眼藥水是去年秋天覺得眼睛很干燥、發癢,醫生給開的;一瓶兒童退燒藥共100毫升,去年2月開封的,如今還剩半瓶,該藥的保質期為3年,明年6月才過期。還有半包的頭孢克圬粉劑,用夾子夾著,也安安靜靜呆在藥盒里。“自從前年添了小孩,家里的小藥箱就是滿滿的。小孩子用藥劑量小,經常是一次一瓶藥喝不完。有的藥還是半包、大半包的喂服,有時候也會剩下已經開封的。”劉女士稱,不少食品上都會寫明開袋后立即食用,甚至規定要在24小時內吃完,可是對于藥品,說明書上除了貯存條件和有效期,沒提過開封藥藥效的事。
眼藥水“壽命短”
水劑存放時間不超一年
很多口服藥品中添加有防腐抑菌劑,理論上,如果按照規定的貯存條件保存,只要在有效期內都可使用。但由于家庭并非專業的儲存藥品的環境,加之開封后藥品會直接接觸空氣而受潮變質,或滋生微生物,開封后能放多久,要視情況而定。
眼藥水——屬于液體藥物,穩定性較差。沒有添加防腐抑菌劑的眼藥水,用完后應直接丟掉;添加有防腐抑菌劑的眼藥水,開封后如果一兩個月沒用完,也不宜再用。
水劑——開封后放置時間不宜超過一年,且應避免被污染,如果發現藥品外觀性狀發生了改變、有異味,不可再用。
糖漿類藥品——通常添加有調味劑,不宜久放,最好是一個療程就用完。
袋裝粉劑、顆粒狀藥劑——每個獨立包裝開封后最好在一兩日內用完。
□本報記者于麗娟 通訊員歐陽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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