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博愛縣人民法院日前判決了一起故意傷害案,因為9個月大的女兒哭鬧,打牌心切的被告竟失手將女兒打死,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2年。
現(xiàn)年22歲的博愛縣農(nóng)村青年小良從小父母離異,跟著父親生活,讀完小學后就走上了社會,曾因盜竊于2010年6月2日被鄭州鐵路公安處行政拘留十日,又因犯盜竊罪于2014年9月12日被河南省博愛縣人民法院判處罰金2000元。
2013年,他在網(wǎng)上認識了一名20歲的農(nóng)村女孩,隨后兩人同居,并生下一個可愛的女兒。今年4月份,小良和愛人因為生活瑣事吵架,其愛人一氣之下回了娘家,孩子丟給了小良。然而,小良沒有將心思放在照顧女兒上,依然打牌玩耍。
今年4月25日13時許,小良準備去打牌,但其女兒哭鬧不睡,打牌心切的小良心生怨氣,站在床邊將懷抱里的女兒摔到床上,繼而拉起女兒衣服領口使女兒坐立后朝其左臉打了一巴掌。隨后,小良不顧女兒的哭泣,用床上的兩層棉被將其從頭到腳蓋嚴后鎖住屋門外出打麻將。直至當日16時許,小良返至家中,發(fā)現(xiàn)女兒已經(jīng)死亡。經(jīng)法醫(yī)鑒定,其女兒系頭部受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而死亡。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法院審理期間,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10月14日,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博愛縣人民法院做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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