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 訊 城市快報記者張清 讓威志車主馬某沒想到的是,他將車借給了弟弟,而弟弟轉手又將車借給了朋友劉某,劉某駕車撞死人后竟然跑了……不過,經過警方全力追逃,最終肇事者劉某被抓獲。目前,肇事者劉某已被移交公安西青分局,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騎車人被撞身亡
10月6日21時46分,交警西青支隊接到報警稱,在西青區104國道115.8公里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逃逸。事故交警立即趕赴現場勘查。警方通過對報警人及死者同行人詢問,確認死者為自行車駕駛人宋某某。
據了解,事故發生時,宋某某正沿104國道由南向北騎行,被一輛小客車從后方撞倒。經過對比現場提取的機動車車體散落碎片,初步確認肇事嫌疑車輛為綠色威志牌小型轎車,車輛牌號不詳,案發后肇事車輛沿104國道由南向北逃逸。現場除留有少量車體散落碎片外再無其他線索。鑒于案情重大,西青支隊立即組成專案組。
肇事威志兩次轉借
警方在排查監控錄像時發現,因夜間照明光線較差,視頻效果模糊,無法分辨車輛牌照號。
由于車輛牌照號這一關鍵證據缺失,使調查一度陷入僵局。無奈之下,事故交警從“綠色威志”這唯一線索入手,對幾百輛同車型同顏色的車輛逐一進行篩查。經過重新梳理線索后,事故交警對嫌疑車輛可能藏匿的地點及修理廠進行逐一排查,并調取了沿線的監控錄像。12日,排查監控的交警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該車前部有明顯撞擊痕跡,監控錄像清楚地顯示出該車的牌照號。
隨后,交警查詢車輛信息后立即與車主馬某取得聯系,馬某表示該車確實是自己的,但是前幾天將車輛借給弟弟用,至于后面發生的事情自己并不知情。而后,交警通過馬某聯系到他的弟弟,而馬某弟弟卻稱他已將車轉借給朋友劉某。
12日下午,經走訪調查,肇事車輛被起獲,同時嫌疑人劉某被抓獲。經突審,劉某對其駕車發生事故后逃逸的行為供認不諱,并供述在其肇事逃逸后,將車輛開往韓家墅某修理廠更換汽車零件,然后將車輛開回家中藏匿的事實。
提醒
車輛借人或承擔連帶責任
警方提醒,廣大車主盡量不要將車輛輕易借給他人使用,因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賠償責任的話,車主很可能因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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