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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中保監近日起草《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相關修改意見,目前正在業內徵求意見中。
在此次修改中,備受關注的是,保險資金投資證券投資基金及辦理銀行存款部份的修改。其中對存款銀行信用評級的調整,是根據去年發布的相關通知而做的相應修改,而對基金管理人資質條件的調整,則是根據業內訴求而做的首度修改。 具體來說,保險資金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原先須符合“凈資產連續三年保持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最近三年沒有不良記錄”等要求,而修改之後門檻有所放寬,變為“設立時間一年(含)以上,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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