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陸綺雯)昨天,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監管部門以“公司重大事項表態不及時,對投資者預期造成誤導”為由,向佳都科技發出監管關注函,對公司董事予以監管關注。
今年7月23日,佳都科技披露控股股東提議中報實施每10股轉增15股的高送轉方案,但公司遲至8月31日才召開董事會審議上述事項,決定將控股股東提議方案延至年底實施。有媒體質疑,公司在控股股東提議高送轉后不及時表態,還推遲實施高送轉方案,其真正目的是想等大盤走好或后續定增對象認購股份時再推出。
上交所認為,上市公司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屬公司重大事項。控股股東提議的方案是否可行或是否需作重大調整,公司董事會在收到股東有關提議時,應及時形成意見并對外披露。佳都科技董事會未在合理時間內做出判斷,發表明確意見,對投資者預期造成重大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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