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納稅是每一位公民和企業的責任與義務。稅收則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從近期開始,我們特別開辟京城稅務通欄目,對于一些工作生活中常見的稅務知識問題給予解答和提醒。
讀者信箱:讀者X先生反映,在為所在公司辦理涉稅事宜時,了解到北京市地稅局開通了互聯網地稅局,核發《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外出經營管理證明)可以在網上進行。因工作業務需要,X先生經常往返于京津冀三地,他近日來電詢問,北京地稅推出的電子版外出經營管理證明能否京津冀三地資質互認?
稅務小博士:《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以前,納稅人開具外出經營管理證明,需要攜帶稅務登記證、已繳納印花稅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前往稅務機關現場辦理。
近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在官方網站推出電子版外出經營管理證明,并提供24小時網上下載服務。打印出的外出經營管理證明上有條形驗證碼和官方驗證網址,套印印章替代了原紙質證明上的紅色印章。納稅人指尖輕點、足不出戶即可完成外出經營管理證明辦理及核銷業務,體驗到“互聯網+”帶來的納稅服務的優化升級。
目前,北京地稅已實現26個涉稅事項全程電子化,取消了紙質資料。經京津冀三地稅務部門溝通協作,目前電子版外出經營管理證明已實現三地資質互認。電子版外出經營管理證明與紙質版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北京市的納稅人出示電子版外出經營管理證明,便可在天津、河北兩地辦理相關涉稅事宜,方便了納稅人跨區域經營。文/本報記者 任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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