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網 訊 天津日報記者張雯婧 為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近日,市教委與市市場監管委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天津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學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程公開采購過程,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招標工作。
根據要求,校服采購應本著自愿原則。各區縣(或學校)要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組成以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本著學生自愿訂購校服原則,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
為保持學校特色,市教委對各區縣轄區內中小學生和各直屬學校校服款式不做統一規定,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直屬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校服的收費要實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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