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5少女自由還逼她們陪酒賺錢
男子與女友日前均被判刑
-記者 林安鎮 通訊員 融法
福州晚報訊 河南籍男子張某同女友董某、同伙劉某強迫5名少女有償陪侍,強占她們賺的錢,還強奸其中一人。日前,因犯強迫勞動罪,張某被福清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合并執行有期徒刑8年。董某因犯強迫勞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經查,去年5月初至去年11月4日,張某、董某和劉某(另案處理)先后將5名少女控制在福清市龍田鎮一套房內,迫使她們到酒店KTV從事有償陪侍,并占有她們所賺的數萬元。去年6月,張某要與其中一名少女發生性關系,遭到拒絕,張某就強奸了這名少女。
5名少女都是張某的老鄉。據一被害少女介紹,她們平時都被關在房間里,鑰匙由張某和董某保管,外出時必須由董某帶著。張某和董某威脅她們,敢逃就“打死”,并報復她們的家人。最終,3個女孩設法逃跑并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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