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以來,各單位2016年的校園招聘陸續啟動,各大高校即將畢業的學子也開始了求職準備。
作為單位選拔人才、儲備力量的重要通道,公共部門的公開招聘每年都會吸引大量求職者的關注。然而,近年來,有媒體不斷曝出“因人設崗”、“內部推薦”、“暗箱操作”等招聘亂象。近期,中央巡視組向中國航空集團公司反饋的問題中,就提到中航存在選人用人標準不嚴格,招聘錄用程序不嚴謹的問題。
十八大以來,選人用人問題頻現于各類案例通報和巡視反饋中,問題頻出更使人們對部分招聘的公正性產生懷疑。本意為公開公正的招聘為何暗流涌動、暗箱操作?種種亂象的產生又該如何防范?
公開招聘變身內部認定
戴琪是湖北一所高校的畢業生,如今在一家網站工作。之前她曾參加過天津某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所投遞的崗位僅針對應屆畢業生。但在面試環節,戴琪發現,進入面試的幾個人中,有一個是已經在招聘單位工作的人,與面試的幾位考官都非常熟識。面試成績公布后,該考生成績名列第一。事后她得知,這個名義上公開招聘的崗位,實際上是為內部人員量身定制的。
為個別人量身定制的崗位被求職者比作“蘿卜坑”,這種現象近年來頻頻見諸報端。比如,福建省屏南縣財政局下屬的收費票據管理所招聘員工,對應聘者開出極其“苛刻”的學歷、專業乃至性別和年齡條件,結果僅1人符合報考條件。
招聘單位的違規操作不限于此,從這幾年媒體報道和有關部門查處的案例中,“問題招聘”還涉及材料造假、領導特招、考試作弊、以權牟利等,花樣頻出。此前就有媒體報道,江蘇省連云港市衛計委某直屬事業單位在今年1月的公開招聘中將一名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王某錄取,而該考生的父親就在該市的衛生系統工作。曾經,湖南省江永縣兩名領導干部,為了將子女“安排”進省里單位當公務員,偽造檔案資料,違規辦理公務員登記,甚至偽造學歷……
部分單位內部權力運行不規范也使社會上的一些投機分子有了可乘之機,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帶,打起“擦邊球”。有媒體曾報道,北京市一位自稱是某教育集團求職咨詢師的人,利用網絡平臺發放“高端就業項目推薦”信息。有求職者向其公布的“內部推薦郵箱”投遞簡歷后,收到的回復稱,符合崗位要求者成功保進需要幾十萬的“推薦費”。甚至郵件回復中還承諾“入職成功收費,不成功不收費”、“100%成功保進”等。
個別單位招聘的中間環節不嚴謹,也成為了權錢交易的暗道,比如一些“代人體檢”的中介與醫療機構進行利益合作,通過“賄賂醫護人員”、“冒名頂替”等方式使原本不符合規定的應聘者順利過關。
人才通道緣何成為腐敗暗道?
“問題招聘”有違公義,令人寒心,不僅阻塞了人才正常輸送通道,也助長了社會上存在的“托熟人”、“打招呼”等不良風氣。尤其對于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而言,出現該類問題,不僅損害單位的公信力,也對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中國礦業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劉金程認為,雖然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公共部門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推進,但是人們對以上公共部門工作機會的認同還存在慣性:工作穩定、福利待遇好、社會地位高等等。所以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人們對公共部門的工作機會仍然趨之若鶩。“公共部門工作機會供不應求,需求方就會存在以賄賂的方式謀求崗位或職位競爭中的優勢。”
而一些需求方之所以能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招聘中得到優勢,絕大多數都與權力緊密相關。“問題招聘”的發生,實則是公權力的失控。一方面,某些官員仍存有嚴重的“特權思想”,缺少紀律和規矩意識,在單位一人獨大,各項事務都想插手。甚至不少官員將自己在招聘中的一點權力用來滿足個人私欲,有的出于所謂“人情”為親朋好友“辦事”,搞裙帶關系不說,有的還收受他人賄賂,進行權錢利益交換。
另一方面,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招聘程序存有漏洞,招聘環節不透明、不嚴謹,并非集體決策等,形成各種暗角,讓權力腐敗有了滋生的土壤。部分單位監督不完善,對一把手的監督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權力濫用的閘門一旦打開,不僅會伸向招聘環節,還會伸向存在漏洞的其他領域,為更多的腐敗問題埋下隱患。
中國是一個“熟人社會”,這使招聘中的一些暗箱操作經常披上“推薦”、“介紹”的外衣,具有隱蔽性。一些招聘單位打著“程序公正”的幌子,實則“打人情分”;一些單位以“工作需要”為借口進行不合理的崗位設置。若無完善的制度保障和嚴格有效的制度執行,沒有相關的監督體系,招聘是否公平全靠有關人員是否自律,則極易產生問題。
把好“入口關”靠制度也要靠執行
采訪中,不少專家表示,近些年,我國的干部人事制度日益健全,工作程序日益規范,透明度不斷加大,選人用人工作的規范性、公平性已有了很大的改善。對于選人用人環節仍然存在的一些不規范現象,需要多措并舉嚴把選人用人關。
中央黨校謝春濤教授認為,治理招聘腐敗要建立一個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不能讓個別人的權力太大,要加強制度上的設計與完善。在招聘環節,各家單位要堅持民主集中制,減少人為操作的彈性空間。同時,要健全招聘程序設計,加大公開透明度。“公開透明之后才便于監督。你的招聘規則、招聘程序等都要讓大家知道,尤其是要讓直接相關的人知道。”
此外,要強化制度的執行落實,不斷豐富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和機制。在某國企人資部門工作的田先生表示:“規則制度都擺在那里,關鍵在于要不要執行,怎么執行。”劉金程也表示:“程序性的制度終究還要由人來執行和落實,如果缺少相應配套機制,就有可能出現‘蘿卜招聘’這類程序合法的違規行為。制度在執行方面必須做細做實,每個環節都要有具體措施,比如面試官隨機抽取,每一環節考生的成績和排名都及時對外公布,考卷加強保密,民主測評科學核算分數等。”
當然,解決公共部門的招聘腐敗關鍵要杜絕“權力”的濫用。對于在招聘中以權謀私、違規操作的行為必須問責到人、一查到底。黨員干部在招聘環節的腐敗不僅為社會所詬病也為黨紀國法所不容。最近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就對在干部、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違規謀取利益的行為以及在考試、錄取工作中違規錄取的行為給出了明確的處分規定。黨規黨紀的權威性、嚴肅性不容侵犯,鐵的紀律表明,公開招聘中容不得腐敗的陰云。(記者 王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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