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7月1日起,天津市消防救援總隊在全市范圍內試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消防安全告知承諾制度,辦事程序為“先發證,后核查”,大力簡政放權、便民利民。同時一些隱患問題也隨之產生,和平支隊在對一大型酒店承諾制核查中發現其存在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隱患,當場進行臨時查封。

九月下旬,和平區一酒店申報開業前檢查,承諾該場所已符合《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的各項要求,支隊當天發證后進行核查,發現該單位擅自改變原有消防審核設計,將三至八層中庭區域樓板打穿,采用開啟外窗進行防火分隔,破壞原有防火分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將會嚴重威脅公共安全。

支隊當場集體討論,并將該情況告知公安和平分局。當日,聯合金街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場所進行臨時查封,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撤銷該單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消防安全許可;公安和平分局同時將該單位特種行業許可證進行吊銷,并沒收其經營設備。和平區執法部門聯動協作,保證轄區消防安全。

該單位此次整改耗時21天、花費金額10余萬,將原有中庭區域打穿、拆除的樓板用預制水泥板拼接恢復完成,耐火性能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徹底消除了火災隱患。現該工程已重新通過和平區住建委消防驗收;支隊再次受理核查后,其已符合各項消防安全規定,要求其在今后的經營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轄區消防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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