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產品作為公共安全類產品,在撲救火災和逃生過程中發揮著重大作用。然而,每年市場上都會出現一批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導致大量火災隱患滋生,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這是部分廠家、商家不顧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為了謀取不法利益的喪心病狂之舉。
火災案例回顧
案例一:1998年1月6日,湖南省常德市電業賓館發生火災。員工們馬上找來滅火器撲火。然而,當他們心急如焚地連續使用了5具干粉滅火器后,卻發現竟沒有一具能噴出干粉來。事后,經消防部門檢測,該賓館配備的干粉滅火器中竟有40%的滅火器干粉結塊,有35%的滅火器氣體泄漏,能正常使用的僅有25%。
案例二:2005年6月10日,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華南賓館發生火災,共造成31人死亡、3人重傷。據當時參與滅火戰斗的消防員介紹,賓館里的消防設施基本沒起什么作用,都沒壓力,開關幾乎都是松松垮垮的。事后,根據火災事故調查結果顯示,該賓館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在著火時沒有運作。
案例三: 2015年4月12日晚上9時許,四川省閬中市寓思園街的一家廢舊品收購門市部,突然發出“砰”的一聲巨響。事發當晚,該廢舊品收購門市的老板茍先生獨自一人,在店內整理廢品。當時,他正在對回收來的一支廢舊滅火器進行拆卸,準備當成廢鐵變賣。經調查,發生爆炸的滅火器是在高溫明火下,突然發生了意外。廢舊滅火器罐體有壓力,茍先生沒有拔掉安全栓釋放壓力,強力拆卸,造成了爆炸。
生產、銷售、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是違法行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

第四條 生產者、銷售者依照本法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第三十九條 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第五十條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符合行業標準。禁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
第二十五條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從重處罰。
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如何識別假冒偽劣消防產品

一、外觀識別
正規消防產品表面及包裝應有清晰、耐久的標志,包括產品標志和質量檢驗標志(合格證)。產品標志應包括制造廠名廠址、產品名稱、產品型號(規格)、主要技術系數、產品商標、生產日期及產品編號、執行標準代號。質量檢驗標志應包括檢驗員及合格標志。
假冒偽劣產品外觀標志往往模糊粗糙,內容不全,不耐久。如假冒消火栓閥體上的商標鑄造模糊不清;接口上無規格型號標志;消防水帶不標"消防"二字,故意混淆等。另外消防產品實體表面根據標準要求要使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的卻采用可燃或易燃材料,也可作為判斷其為假冒偽劣產品的依據。如消防應急燈具、消火栓箱產品表面本應按要求使用難燃材料或不燃材料的而采用有機玻璃等可燃材料。
二、相關證照及產品質檢報告識別
消防產品實行行業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國家技術監督局、應急管理部等有關部門的規定,不同類別的消防產品應遵守不遵守不同的管理規則。用戶應該了解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分類,從而購買產品時索取相應的手續和證照以便驗證。
(一)實施強制性認證的消防產品:共有16大類121種其中火災報警產品21種、消防水帶7種、噴水滅火產品17種、消防車8種、滅火劑7種、建筑耐火構件5種、泡沫滅火設備14種、消防裝備5種、火災防護產品4種、滅火器3種、消防給水設備9種、氣體滅火設備產品8種、干粉滅火設備產品3種、消防防排煙設備產品3種、避難逃生產品4種、消防通信產品3種。這些產品須有強制性認證書及認證標志“CCC”。
(二)實施技術鑒定消防產品:此類產品極少目前只有11種不常見到。
(三)除上述消防產品外,其它各類消防產品必須經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經國家級檢驗中心檢驗合格方可生產和銷售。在購買這些產品時供方應提供有效的檢驗報告。
三、消防產品身份信息查詢
通過消防產品身份信息標識的十四位編碼,在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查詢相關信息。無信息或信息錯誤的為不合格消防產品。
當我們在購買消防產品時,按照上述分類管理要求,廠商或銷售商提供不出相應的市場準入手續,則可能是假冒偽劣產品。如果用戶在識別上確有困難,可到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進行相關市場準入查詢,網址:www.cccf.net.cn

常見的消防產品真偽鑒別方法攻略
一、滅火器
(一)注意商標。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瓶體上的商標應端正、不缺邊少字,無明顯皺褶、氣泡等缺陷,滅火劑、驅動氣體的種類、充裝壓力、總質量、滅火級別、操作方法、注意事項、制造廠商名字和生產日期說明齊全,必須有“滅火器一經開啟,不得重復使用、充裝”的警示性文字說明,內容不全的,一般為不合格。
(二)注意瓶體。滅火器瓶體外表涂層應色澤均勻,無龜裂、氣泡、無明顯刮痕、碰傷、磕傷,無腐蝕、泄漏等缺陷,否則為不合格產品。合格滅火器的底圈或頸圈等部分,應有該滅火器的水壓試驗壓力值、出廠年份的鋼印。滅火器瓶身上的編號要與滅火器銷售商提供的國家檢驗部門頒發的檢驗合格證書上的編號一致。
(三)注意壓力。滅火器壓力表分為紅、黃、綠三個區域,壓力指針達不到綠色區域的為不合格產品。壓力指示器的種類應與該滅火器的種類相符,充裝量大于3公斤的滅火器應配有噴射軟管;滅火器應安裝保險銷,且保險銷的鉛封(塑料帶、線封)應完好無損,否則為不合格產品。
(四)注意“身份證”信息。正規滅火器上通常會有兩張貼紙標志,其中一張為紅黑色覆膜的,一張為黑白色紙質的,這兩張都是滅火器的“身份證”,其中紅黑色覆膜的是“身份證”的正本,由滅火器終身攜帶;黑白色紙質的是副本,是“身份證”的備份。“身份證”只有表層的塑料膜可以撕下來,因而無法被轉移到別的滅火器上。
二、消防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燈
合格的消防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燈制作的材質多為不容易燃燒的材料,一旦起火斷電就能自動啟動。假冒應急照明燈經常使用塑料材質,用打火機只要10秒就可以引燃,而且在斷電后不能自動打開。區別真假應急照明燈,有以下幾種方法:
(一)合格資料不可少。購買前應查看產品的型式認可證書和檢驗報告。消防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燈是型式認可產品,銷售方要提供相應的型式認可證書和檢驗報告,并能在中國消防產品信息網上查詢到,并且產品上都應貼有新的身份證標識。
(二)內外一致很重要。合格的產品在燈體上要有消防產品身份證標識、充電信號燈、實驗開關按鈕、合格證、出廠日期以及生產廠家名稱和相關的技術參數。不合格的產品以上內容或模糊不清或不全缺項。消防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燈的電池也是個別生產廠家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主要部件。燈內所用電池應明確標注型號、電壓、容量等內容,且應和該產品的檢驗報告相符。如果沒有這些內容或者與檢驗報告不符則為不合格消防產品。
(三)簡單測試知分曉。消防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燈在斷電后應能立即投入到應急狀態,持續發光時間不能小于90分鐘。您在購買時最好先選購一個回去做一下放電試驗。如果應急時間小于90分鐘的話則為不合格產品。
三、消防水帶
(一)產品標識。每根水帶應以有色線作帶身中心線,在端部附近中心線兩側須用不易脫落的油墨印上產品名稱、設計工作壓力、規格、經線、緯線及襯里的材質等。
(二)織物層外觀質量。合格水帶的織物層應編織均勻,無跳雙經、斷雙經、跳緯及劃傷。
(三)水帶長度。用卷尺測量整卷水帶總長度,如測得長度小于水帶長度規格1米以上的,則判定該產品不合格。
(四)壓力試驗。截取1.2米長的水帶,使用手動試壓泵或電動試壓泵平穩加壓至試驗壓力,保壓5分鐘,檢查是否有滲漏現象,有滲漏則不合格。
四、消防水槍
消防水槍槍體表面材料應采用耐腐蝕材料制造,經防腐蝕處理。鑄件表面應無結疤、裂紋及孔眼,鋁制件表面應進行陽極氧化處理。抗跌落性能試驗中,水槍以噴嘴朝上、噴嘴朝下以及水槍軸線處于水平狀態三個位置,從離地2米左右的高處(從水槍的最低點算起)自由落到堅硬的水泥地面上。水槍于每個位置墜落兩次后檢查,應仍能正常操作使用。

消防器材容不得1%的差錯和偽劣,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非但起不到正常的防滅火作用,還可能因此延誤救援,導致更嚴重的事故發生。廣大市民若發現銷售假冒消防產品的行為,可撥打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話“96119”進行舉報,消防部門對群眾反映的消防產品質量案件,將會同相關部門對違法行為一查到底,并依法予以嚴懲,共同維護消防產品市場,讓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無處藏身,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專項整治活動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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